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摘要
交易对方 住所及通讯地址
宁波保税区愉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齐来大厦17楼
宁波保税区创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齐来大厦17楼
刘中杰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齐来大厦17楼
邹应方 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889号齐来大厦17楼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七年四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重组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的相关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
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
况,并不包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全文
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地。
目录
公司声明 ....................................................................................................................... 1
目录 ............................................................................................................................... 2
释义 ...............................................................................................................................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7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7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7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8
五、本次交易对价支付 ........................................................................................... 8
六、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 9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0
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 12
九、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 12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 13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7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 21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1
二、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23
三、其他风险 ......................................................................................................... 28
第三节 交易概述 ....................................................................................................... 3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 30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 31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2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8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39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 40
释义
本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本报告书摘要/本摘要 指
书(草案)摘要》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
重组报告书 指
书(草案)》
三五互联/上市公司/本公司/公
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
交易对方 指 邹应方、刘中杰、创途投资、愉游投资
创途投资 指 宁波保税区创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保税区创途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后更名
创途管理 指
为宁波保税区创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愉游投资 指 宁波保税区愉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各方 指 三五互联、邹应方、刘中杰、创途投资、愉游投资
标的公司/成蹊科技 指 上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邹应方、刘中杰、创途投资及愉游投资持有的标的公司
合计 100%的股权,其中邹应方持有 5%股权,刘中杰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持有 10%股权,创途投资持有 5%股权,愉游投资持有
80%股权
愉游网络 指 上海愉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蹊科技全资子公司
愉玩网络 指 上海愉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蹊科技全资子公司
愉玩信息 指 上海愉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蹊科技全资子公司
道熙科技 指 深圳市道熙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大 三五互联向邹应方、刘中杰、创途投资及愉游投资支付
指
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110,000 万元现金购买成蹊信息 100%的股权
三五互联与邹应方、刘中杰、创途投资及愉游投资签署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三五互联与邹应方、刘中杰、创途投资及愉游投资签署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备考合并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
《上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度、2016 年度合
《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指
并报表的审计报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上
《资产评估报告》 指
海成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 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广电总局 指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文化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爱贝信息 指 深圳市爱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 指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锦天城律师 指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
天健审计/审计机构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企华评估/评估机构/中企华 指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最近两年 指 2015 年、2016 年
审计基准日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本协议生效后,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的日期,以该日作为
交割日 指
交割日,明确标的资产所有权的转移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二、专业术语
英文名称为 Online Game,又称在线游戏,通常以个人
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载体为游戏平台,以运营商服
网络游戏/网游 指
务器为处理器,以互联网为数据传输媒介,实现多人在
线参与
运行在移动终端的游戏,目前主要指在手机上下载客户
手游/手机游戏/移动游戏 指
端,并运行于手机上的游戏
Android 指 谷歌公司开发的移动设备操作平台
iOS 指 苹果公司开发的移动设备操作系统
由苹果公司为 iPhone 和 iPod Touch、iPad 以及 Mac 创建
App Store 指
的应用程序在线发布平台
注册用户 指 填写了身份资料并获得了游戏账号的用户
付费用户 指 购买了游戏时间或游戏道具的网络游戏用户
在一段时间内,网络游戏用户为购买游戏时间或游戏道
充值流水 指
具而对游戏账户进行充值的累计金额
英文 Average Revenue per Paying User 的缩写,指游戏付
费用户平均贡献的收益,可有效反映游戏对单个用户的
ARPPU 指
盈利能力,通常的计算方法是 ARPPU=游戏产品收入/
游戏产品付费用户数
特别说明:
1、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
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2、本报告书摘要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
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摘要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愉游投资、创途投资、刘中杰及邹应方持
有的成蹊科技 100%的股权,成蹊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0,0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由各方协商确定。截至
评估基准日,成蹊科技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2,504.56 万元。参照该评估结果,
考虑到成蹊科技在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 2,5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拟确定成蹊科技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1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
110,000
标的资产对价(万元)
三五互联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净资产
(万元) 142,788.07 99,900.60
本次交易对价占上市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及资
产净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交易标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机构为中企华评估。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
估报告》,本次评估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收益法对成蹊科技
的 100%股权进行评估,成蹊科技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2,504.56 万元,参照
该评估结果,考虑到成蹊科技在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 2,500 万元,经交易各
方友好协商,确定成蹊科技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110,000 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价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现金对价支付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公司股权比例
愉游投资 80% 88,000.00
创途投资 5% 5,500.00
刘中杰 10% 11,000.00
邹应方 5% 5,500.00
总计 100% 110,000.00
(二)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如下:
1、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
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 1%,即第一期交易对价 1,100 万元,其中向愉游投资
支付 880 万元、向创途投资支付 55 万元、向刘中杰支付 110 万元、向邹应方支
付 55 万元。
2、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股权交割工商登记完成后 20 个工
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 39%,即第二期交易对价 42,900
万元,其中向愉游投资支付 34,320 万元、向创途投资支付 2,145 万元、向刘中杰
支付 4,290 万元、向邹应方支付 2,145 万元。尽管有前述约定,若标的公司主管
税务部门或主管工商部门等政府部门要求交易对方在足额缴付本次交易项下相
关税款后方可就标的公司股权进行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上市公司应当先
行向交易对方支付该等税费对应的交易价款。于此情形下,针对第二期交易对价
和前述税费对应的交易价款之间的差额部分,上市公司仍应于本次交易获得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股权交割工商登记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交易对方的
支付。
3、本次交易剩余的 60%价款即 66,000 万元,若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标的公司实现当年度的业绩承诺,则在由双方协商认可且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出具当年度审计报告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每年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 20%即 22,000
万元,其中每年分别向愉游投资支付 17,600 万元、向创途投资支付 1,100 万元、
向刘中杰支付 2,200 万元、向邹应方支付 1,100 万元。若 2017 年、2018 年或 2019
年标的公司未实现当年度的业绩承诺,则交易对方需优先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选择以自有现金或折抵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交易对价款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
行足额补偿,1)选择以自有现金进行补偿的,当年现金对价需在交易对方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后再向交易对方予以支付;2)选择以上市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
付的交易价款折抵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当年应补偿金额的,上市公司应
当将当年上市公司应付交易价款与当年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之间的余额部分按
照交易对方各主体之间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对比例向交易对方予以分配。
(三)资金来源
上市公司拟用于本次交易的资金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其中自有资金主要
为货币资金,自筹资金拟通过银行或信托等合法合规方式取得,自有资金和自筹
资金的使用不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六、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
(一)承诺净利润数
交易对方承诺,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不低于
盈利预测数,具体如下: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将分别不低于
8,500 万元、11,050 万元、13,260 万元及 15,912 万元。
(二)补偿义务与补偿方式
1、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义务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交
易对方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公开披露后,向交易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额),交
易对方在收到上市公司的书面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
年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
利润累计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
金额(如有)
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数为负的,以 0 计算。尽管有前述约定,交易对方
在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上市公司承担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2、补偿义务的承担
各交易对方按照截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签署之日所持成蹊科技的股权比
例承担补偿义务。各交易对方应共同选择以自有现金或折抵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
交易对价款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但应在收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补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方式及对应的金
额等。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完成前后,
上市公司 2016 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完成前 完成后(备考合并)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42,788.07 254,334.47
总负债(万元) 42,887.48 154,433.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91,819.56 91,819.56
资产负债率(%) 30.04 60.72
完成前 完成后(备考合并)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1,164.27 36,163.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688.85 9,251.3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91.89 7,818.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5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20 10.08
扣非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00 8.52
注:扣非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均显著增长,基本每股收益将增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收益法评估中,预计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8,277.38 万元、10,842.26 万元、12,982.33
万元及 15,498.96 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本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完成对成蹊科技的收购,丰富了公司网络游戏,特
别是休闲竞技类游戏的产品,是上市公司布局互联网文娱产业的重要一步。未来
上市公司将与成蹊科技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研发技术互融和优势互补,提高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交易对方的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标的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批准或核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2017 年至 2020 年,如果标的资产截至任一年度累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实际净利润总额(含该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对于超
出的部分,上市公司同意将其中的 50%奖励给交易对方,但该等奖励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低于本次交易作价的 20%,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
励有关问题与解答》的规定。对于该等奖励对价,交易对方应在标的公司承诺期
间每一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交易对
方可选择当年奖励或延续至次年累计奖励。
1、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上市公司基于标的公司的发展现状和业绩增长趋势,考虑到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可能超出各年承诺净利润、交易中对标的公司的估值结果低于
其实际价值的可能,同时激励标的公司经营团队在实现承诺利润基础上进一步积
极拓展业务。本次交易的业绩奖励安排系交易各方基于公平交易和市场化原则,
经过磋商后达成的结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
答》的规定。
2、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上述超额业绩奖励
约定涉及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需考虑该超额业绩奖励最佳估计数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并计入合并成本。承诺期内如果实际发生的超额业绩奖励与购买日最佳估
计数有差异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规定,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差额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超额业绩奖励系基于标的公司各年度超额承诺业绩的完成,且计入实际发生
当期损益,届时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由于超额业绩奖励仅限于超
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50%部分,且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已设置上限。因此实际发
生超额业绩奖励时表明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累计实现业绩水平已超出承诺业绩
水平,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和说明
承诺方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三五
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三五互联及其
控股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将由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本人控
制或影响的企业将严格避免向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
拆借、占用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三五互
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上市公司
资金。
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三五互联及其控股
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
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
关于减少及规范
原则,公平合理地进行。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
龚少晖 关联交易的承诺
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
函
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三五互联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广大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三五互联权力机构审议涉及本人及本人控制或影
响的企业的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避义务,且交
易须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三
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
反上述承诺导致三五互联或其控股子公司损失的,三五互
联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
承诺方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手机游戏软件开发及运营
业务,也未从事其他与成蹊科技、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
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方不得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
作或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三五互
联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
关于避免同业竞
龚少晖 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三五互联及
争的承诺函
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
的经济实体。
如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其他公司的经营活动可能与三
五互联发生同业竞争,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其他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并愿意承
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三五互联
造成的损失。
承诺方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独立
1、确保三五互联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三五互联专职工作,不在公司
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公司任职。
2、确保三五互联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
体系。
(二)资产独立
1、确保三五互联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三五互联的资产
为三五互联独立拥有和运营。
2、确保三五互联与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关联人之间产权关
系明确,三五互联对所属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确保三
五互联资产的独立完整。
3、确保三五互联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承诺人及承诺人的
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三)财务独立
1、确保三五互联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
体系。
2、确保三五互联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
关于保持上市公
龚少晖 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司独立性的承诺
3、确保三五互联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
关联方共用一个银行帐户。
4、确保三五互联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
5、确保三五互联依法独立纳税。
(四)机构独立
1、确保三五互联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
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确保三五互联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
会、经营班子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确保三五互联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五)业务独立
1、确保三五互联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
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尽最大可能减少三五互联与承诺人及承诺人关联公司
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严格按照市场经济原则采
用公开招标或者市场定价等方式,并及时、详细地进行信
息披露,并履行关联交易的相关程序。
承诺方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1、除已纳入本次交易范围的标的资产外,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均未从事移动游戏开发及运营等业务,也未从事
其他与成蹊科技、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
业务;
愉游投资、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承诺人及承诺人的
创途投资、 关于避免同业竞 关联方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
刘中杰、邹 争的承诺函 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或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
应方 他人从事任何与三五互联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
棋牌类网络游戏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
3、如果因违反上述声明、承诺导致三五互联或其控股子
公司损失的,三五互联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人承
担赔偿责任。
1、标的公司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不存在任何因违反工商、税务、劳动、出版、文化等法律
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重大经济纠纷,也不
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存续的情形。
2、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标的公司运营的游戏产品中除
正在申请版号的游戏产品“西游争霸”外,其他游戏产品在
游戏软件版号申请、游戏运营备案等事项上均已按照相关
规定履行了相应手续。
愉游投资、
若标的公司因上述游戏出版、运营备案、游戏内容等问题
创途投资、 关于标的公司经
存在瑕疵被主管部门要求停止运营或进行处罚,则因此给
刘中杰、邹 营合规性的承诺
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承诺人将按照本函出具
应方
之日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予以承担或补偿。
3、标的公司所取得的软件著作权、商标、域名及有关资
质证书不存在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限制情
形,亦不存在权属纠纷,若标的公司因游戏软件所使用的
商标存在侵权行为而被主管部门要求停止运营或行政处
罚或遭到第三方索赔,则因此给标的公司造成的损失,承
诺人将按照本函出具之日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予以承担或补偿。
承诺方 出具承诺名称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系承诺人真实持有,不存在任
何代持、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之情形;
2、承诺人已实际履行了对成蹊科技的出资义务,其实际
出资情况与工商登记资料相符,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
实或抽逃出资的情形;
3、承诺人承诺标的资产交割日前维持标的资产的持续正
常经营,确保不会出现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重大风险,保
愉游投资、 持标的资产现有的股权结构、各类资产不变,维持与客户
关于标的公司资
创途投资、 的良好关系,以保证标的资产交割后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
产权属情况的承
刘中杰、邹 利影响;
诺
应方 4、承诺人并未签署任何影响承诺人享有的成蹊科技完整
股东权利的协议,成蹊科技未进行让渡其资产的经营管理
权、收益权等安排,也无其他影响其独立性和控制权的安
排;
5、承诺人拥有本次交易所涉标的资产及股权的完整所有
权及处分权,标的资产或股权不存在质押、被冻结或其它
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纠纷
或潜在纠纷的情形。
声明人之间发生的标的公司股权代持、转让及代持关系解
刘中杰、邹 除事宜均为各声明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隐瞒、遗漏
关于股权代持关 或虚假陈述的情形;声明人对标的公司股权代持期间的代
应方、李
系解除 持行为及后续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均不存在任何争议。声
松、何朝军 明人确认,截至本声明出具之日,标的公司股权不存在权
属纠纷或潜在权属纠纷的情形。
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蹊科技、
三五互联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
关于避免资金占
李松 或使用成蹊科技的资金或其他资产,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
用的承诺函
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成蹊科技、三五互联及其股
东利益的行为。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给三五
互联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组方案报批以及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
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执行相关决策及审批程序
1、本次重组的正式方案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
就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为保证本次重组工作公平、公正、合法、高效地展开,本公司为本次交
易聘请了具有相关专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
具专业核查意见。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由具有相关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
机构和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3、本次交易的方案将由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资产定价公允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平、公正、合法、高效,上市公司已聘请境内具有专业
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方案及全过程
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为依据,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定价。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架构影响
1、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重组后的公司业务及组织架构,进一步
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形成权责分明、有效制衡、科学决策、风
险防范、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结构。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在机构、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方面与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独立,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五)业绩承诺安排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
于 8,500 万元、11,050 万元、13,260 万元及 15,912 万元。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利
益相关方共赢的局面。
(六)期间损益安排
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运营所产生的盈利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归上市
公司享有;标的公司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交易对方承
担。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亏损及损失部分,但交易对方合
计向上市公司补偿亏损或损失部分的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项下的现金对价总
额的 100%。本次交易的期间损益安排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并购重组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安排
根据天健审计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251.31 万元,对应基本每股收益为
0.25 元/股,高于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 0.16 元/股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次重组不存
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承诺,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00万元、11,050万元、
13,260万元及15,912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保护本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
除特殊情况外,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特殊情况指: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
资金项目除外),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
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
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超过 5,000 万元;2)公
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经济发展的前提下,原
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除现金分红外,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和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股本结构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
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
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九)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董事会已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
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国
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
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
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大会所作决议必须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节 重大风险提示
本处列举的为本次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能否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
不确定性,本次交易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存在审批风险。
(二)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公司出现无法预见的业绩下滑,而被暂停、中止或
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交易
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中止的
可能;
3、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刘中杰、邹应方、愉游投资和创途投资向上市
公司承诺:成蹊科技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500 万元、11,050
万元、13,260 万元及 15,912 万元。
上述业绩承诺是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业务发展规划等因素所做出的预
测。若成蹊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的游戏研发和运营未达预期,可能导致成蹊科技
盈利预测数与未来实际经营业绩存在差异。业绩承诺期内,如发生市场竞争加剧
或业务发展未达预期的情形,则成蹊科技存在盈利预测无法实现的风险,提请投
资者注意。
(四)业绩补偿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刘中杰、邹应方、愉游投资和创途投资等交易对方作为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担补偿责任。虽然相关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
定了触发补偿的情形、计算当年应补偿金额的公式、补偿义务的具体承担比例,
但如果标的公司未来实际盈利与业绩承诺数差异巨大,则补偿责任人可能无法顺
利承担补偿责任,本次交易存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担补偿义务能力不足的风
险。
(五)标的资产的估值风险
标的公司以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根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采
用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112,504.56 万元,标的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合计为 4,687.43 万元,增值额为 107,817.13 万元,增值率为 2,300.14%。
标的资产的评估增值率较高。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并严格执行了评估的相关规定,但
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行业监管
变化,导致出现标的资产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评估估
值风险。
(六)商誉减值风险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收购方的收购成本大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
来每个会计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确认较大额度的商誉,
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不能实现预期收益,则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
减值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并购后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成蹊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成蹊科技拥有专业化的
管理团队和技术研发队伍。经营管理团队和核心人员保持稳定是标的公司持续高
速增长的重要保障,也是影响本次交易成功后整合效果的重要因素。根据上市公
司目前的规划,本次交易后的标的公司仍将由原来核心管理团队进行具体的业务
运营,上市公司负责对各项业务进行统一的战略规划和资源调配,以更好的发挥
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虽然上市公司已经就后续整合做好充分的安排,但本次交易完成后能否通过
整合既保证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控制力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
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
(八)融资风险
本次交易的收购方式为现金收购,根据《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上市公
司用于本次收购的现金对价为 11 亿元。为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上市公司除
使用自有资金外,还将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筹集。预计于股东大会通过本次
交易相关议案时,上述融资安排尚未形成正式的合同,因此本次交易存在融资风
险。即使本次交易采用了分期付款的支付安排,上市公司债务融资的安排将使上
市公司增加一定有息负债,导致上市公司可能因本次交易面临一定的财务风险。
二、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监管政策风险
网络游戏行业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广电总局等权力机构的共同监管,
以上监管部门也逐步加强了网络游戏行业的监管力度,出台一系列监管政策及法
规,对游戏开发商、运营商的资质、游戏内容、游戏时间、备案程序等方面进行
了规范,未来政策的调整及变化将可能对公司的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二)知识产权侵权或被侵权风险
研发及运营一款游戏产品通常需要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游戏版权、注册
商标等多项知识产权。国内游戏企业在创业阶段大多重点关注新游戏的创意和该
创意在技术上的实现问题,而对研发过程和运营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知识产权保
护意识较为薄弱。
虽然成蹊科技一直重视所运营游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既对运营的游戏产
品采取了相应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也非常重视在游戏研发、发行、运营过程中
尽量避免有可能对知识产权造成侵权的素材运用。但是由于游戏产品需要使用大
量涉及知识产权的名称、图片、声音、人物、地图等,仍然无法彻底杜绝可能发
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或被侵权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成蹊科技不存在
未决诉讼或仲裁等或有事项,但如果第三方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公司的知识产权,
或公司遭受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形,则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交易对方承诺若标的公司因游戏软件所使用的商标存在侵权行为而被主管
部门要求停止运营或行政处罚或遭到第三方索赔,则因此给标的公司造成的损
失,承诺人将按照承诺出具之日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予以承担或补偿。
(三)游戏产品内容可能不符合现行监管法规而被处罚的风险
文化部为加强网络游戏管理,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维护网络游戏行业的
健康发展,在 2010 年出台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不仅对从事网络
游戏运营企业的相关资质进行了规定,同时也对游戏产品的内容设置进行了原则
性规定,例如游戏内容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
容,不得在网络游戏中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
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
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等。虽然成蹊科技设有专职人员在研发过程中对游戏产品
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核,但由于游戏中玩法设计可能变化多样,成蹊科技工作人员
对监管法规的理解可能存在偏差,使得标的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游戏产品内
容不符合现行监管法规,而被责令整改或处罚的风险。
(四)网络游戏未完成前置审批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成蹊科技及其子公司运营的 13 款游戏中已取得
12 款游戏版号,尚有 1 款游戏版号正在申请过程中。
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
央编办对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三定”规定>中有关动漫、网络游戏
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部分条文的解释>的通知》等规定,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游
戏版号及前置审批无法正常按时取得的可能性,因而存在被监管部门责令下线及
处罚的风险。成蹊科技的日常经营可能会因此受到影响、进而导致标的公司业绩
出现下滑,从而对业绩承诺履行产生影响,且可能进一步影响到本次交易的估值,
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目前文化市场执法部门不存在对成蹊科技的网络游戏运营情况进行处罚或
要求产品下线的情形。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及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均已就成
蹊科技游戏的运营出具了相关合规证明。本次交易全体交易对方出具承诺,如成
蹊科技及其子公司的网络游戏出版及运营问题存在瑕疵被主管部门要求停止运
营或进行处罚,给成蹊科技及其子公司造成的损失由上述各方予以承担和补偿。
同时根据 2016 年 3 月 10 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广电总
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5 号)),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必须依法经过出版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目前,我国移动网络游戏行业普遍通过第三方出版服务机构委托以申请出版
审批和游戏版号,报告期内成蹊科技未进行网络出版业务,其游戏出版审批和版
号申请皆通过委托第三方出版机构进行。为后续业务发展需要,成蹊科技正在积
极开展上述证照的申办工作,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尚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
许可证》,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五)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而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我国境内新办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
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
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
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
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 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
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 号)的相关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
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取消。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 号)的规定,享受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
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文件规定
的税收优惠政策的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每年汇算清缴时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76 号)规定向税务机关备案,同时提交相关备案资料。在软件、集成电路
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税务部门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对
经核查不符合软件、集成电路企业条件的,由税务部门追缴其已经享受的企业所
得税优惠,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标的公司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尽管其经营业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政策,
但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其经营业绩的提升。未来,若国家关于税收优惠的政策发
生变化或由于自身经营等原因导致成蹊科技无法持续获得税收优惠,则将对其经
营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近些年,休闲类
网络游戏产品大量增加,同质化现象日益严重。在此种情况下,标的公司如果不
能持续研发出符合标的公司定位并适应市场走向的新产品,把握住现有客户及潜
在客户,将导致标的公司失去竞争优势,对标的公司的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
(七)移动游戏热点转换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移动游戏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游戏内容更迭速度
快。若移动游戏产品热点出现重大转移,而标的公司未能跟上游戏热点转换的步
伐,导致游戏产品不符市场需求,则可能对原有业务的用户体验、品牌形象等造
成较大的负面影响,从而影响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
虽然标的公司的核心人员均具有多年游戏开发和运营的经验,标的公司也已
形成了规范的游戏产品立项及发行运营流程,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用户行为
分析及研究机制。但若标的公司不能及时推出新类型、新题材的游戏以实现产品
的更新换代,则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业绩波动。
(八)网络安全风险
游戏公司业务是以互联网作为基础。互联网开放性的特点导致互联网络会因
网络基础设施故障、软件漏洞、电力供应、自然灾害、甚至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
因素引起故障,干扰互联网的正常运营和信息安全。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影响标的
公司日常经营,降低游戏玩家满意度,影响公司声誉,公司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九)现有游戏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标的公司目前在线运营的主要产品为“鱼丸游戏”平台,平台内含有众多游
戏,报告期内盈利较好,休闲竞技类游戏较之其他游戏种类,不存在明显的生命
周期,客户群体相对稳定。即便如此,如果标的公司不能够持续推出新的玩法,
不能及时对在线运营的游戏进行改良和升级,以保持对玩家的持续吸引,可能导
致玩家数目减少,在市场上受欢迎的程度降低,标的公司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十)新游戏产品盈利水平未达预期的风险
随着网络游戏行业的快速发展,游戏产品的数量大幅增加,同类游戏产品之
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但是网络游戏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策划、程序、美
术和测试等多个环节,若成蹊科技在游戏的研发及运营过程中对玩家需求不能做
出及时反应,对新技术的发展方向不能及时准确把握,将直接影响游戏产品的最
终品质,导致新游戏产品的盈利水平不能达到预期水平,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十一)核心人才流失风险
游戏公司的主要资源是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成蹊科技的管理团队
和核心人员均在游戏行业从业多年,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及商务谈判能力,丰富
的市场开拓、客户服务、运营维护经验和稳定的渠道资源。保持较为稳定的优秀
核心人员团队,是成蹊科技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若成蹊科技的发展和人才
政策无法持续吸引和保留发展所需的管理及技术人才,则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
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
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
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
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本公司一方面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
作为公司最终目标,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盈利水平;另一方面将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
《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充分、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
确的投资决策。
(二)所引用信息或数据不能准确反映行业现状和发展趋势的风险
公司于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引用的与网络游戏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等相关的信
息或数据,均来自独立第三方研究机构、行业权威机构或相关主体的官方网站。
公司不能保证所引用的信息或数据能够准确反映网络游戏行业、技术或竞争状态
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
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三)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报告书摘要所载的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
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等带有前瞻性色
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行业理性所做出的,但鉴于前瞻性陈述往往
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节中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
此,本报告书摘要中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作公司对未来计划、目标、
结果等能够实现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均应在阅读完整报告书的基础上独立做
出投资决策,而不应仅仅依赖于该等前瞻性陈述。
(四)不可抗力风险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自然灾害以及其
他突发性不可抗力事件将可能影响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本公司不排除因经济、
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第三节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上市公司推进融合发展,网络游戏业务迅速发展
三五互联传统主营业务包括网站建设、企业邮箱及网络域名等互联网综合业
务。为满足客户日益丰富的多元需求,作为软件及软件服务提供商,公司自身的
盈利模式已不局限于单纯的软件服务,而是在软件的基础上为客户提供持续性、
全方位的信息化服务。2015 年上市公司积极贯彻大互联网业务的战略发展方针,
完成了对道熙科技的收购,成功布局网络游戏行业。2016 年,上市公司网络游
戏业务已成为上市公司发展新的增长点。
2、游戏产业高速发展
根据 Newzoo 于 2016 年发布的《全球游戏市场报告》的最新预测情况,2016
年全球游戏产业总值将达到 996 亿美元,比 2015 年增长 8.5%。预计全球游戏市
场以 6.6%的复合年增长率持续发展,2019 年将达到 1,186 亿美元产业总值。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
娱乐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网络游戏由此获得了迅速发展。2016 年中国游
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 1,655.7 亿元,同步增长 17.7%。中国游戏产业各个细
分市场发展逐渐明确,客户端游戏与网页游戏市场份额同时出现下降,移动游戏
继续保持高速增长。2016 年,移动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为 819.2 亿元,同比增
长 59.2%。移动游戏用户数达到 5.28 亿,同比增长 15.9%,是用户增速最快的一
个细分市场。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上市公司与成蹊科技整合能够产生显著的协同效应
标的公司成蹊科技为互联网游戏公司,专注于休闲竞技类游戏的研发、发行
以及运营,是国内休闲竞技类游戏行业优秀企业之一。成蹊科技主要运营的“鱼
丸游戏”平台,凭借优秀的游戏运营,积累了稳定优质的活跃用户群体,获得良
好的可持续盈利能力。通过本次并购,双方能够实现资源共享、研发技术互融和
优势互补。其一,上市公司可以快速获得标的公司的优质休闲竞技游戏平台及用
户资源,将获得休闲竞技游戏领域的优势地位,提高其市场竞争力。其二,上市
公司拥有较多的线上存量客户、潜在游戏玩家群体,通过延伸推广,可为标的公
司游戏产品挖掘更多的优质玩家客户,提升游戏产品玩家规模和充值消费水平。
其三,能够将上市公司丰富的互联网公司运营管理经验直接嫁接于标的公司游戏
产品运营管理,降低游戏运营的成本。其四,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均具有较强的
技术研发实力,双方可在云平台、移动互联、游戏开发等技术合作上实现强强联
合和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技术实力和产品竞争力。
2、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6
年 1 月 1 日完成,则三五互联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到 9,251.31
万元较交易前增加 3,562.46 万元,增长较为显著。同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承
诺,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8,500 万元、11,050 万元、
13,260 万元及 15,912 万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保障上市公
司股东利益。
二、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获批的相关事项
1、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7 年 4 月 5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2、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7 年 4 月 5 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愉游投资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
意将所持成蹊科技 80%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
2017 年 4 月 5 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创途投资召开全体合伙人会议,同
意将所持成蹊科技 5%股权出售给上市公司。
3、标的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7 年 4 月 5 日,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将成蹊科技 100%股权出售给
上市公司。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愉游投资、创途投资、刘中杰及邹应方持
有的成蹊科技 100%的股权,成蹊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0,000 万元。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愉游投资、创途投资、刘中杰及邹应方。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成蹊科技 100%股权。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企华
评估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值
为依据进行协商一致确定。
根据中企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成蹊科技的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
益法,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成蹊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112,504.56 万元。参照该评估结果,考虑到成蹊科技在评估
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 2,5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拟确定成蹊科技 100%
股权交易对价为 110,000 万元
(四)交易金额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企华
评估对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 年 12 月 31 日)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值
为依据进行协商一致确定。经友好协商,成蹊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对价为
110,000 万元。
(五)本次交易对价支付
1、支付方式
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现金对价支付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万元)
司股权比例
愉游投资 80% 88,000.00
创途投资 5% 5,500.00
刘中杰 10% 11,000.00
邹应方 5% 5,500.00
总计 100% 110,000.00
2、支付安排
本次交易的支付安排如下:
(1)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 1%,即第一期交易对价 1,100 万元,其中向愉游投
资支付 880 万元、向创途投资支付 55 万元、向刘中杰支付 110 万元、向邹应方
支付 55 万元。
(2)本次交易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股权交割工商登记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应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的 39%,即第二期交易对价
42,900 万元,其中向愉游投资支付 34,320 万元、向创途投资支付 2,145 万元、向
刘中杰支付 4,290 万元、向邹应方支付 2,145 万元。尽管有前述约定,若标的公
司主管税务部门或主管工商部门等政府部门要求交易对方在足额缴付本次交易
项下相关税款后方可就标的公司股权进行交割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上市公司
应当先行向交易对方支付该等税费对应的交易价款。于此情形下,针对第二期交
易对价和前述税费对应的交易价款之间的差额部分,上市公司仍应于本次交易获
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股权交割工商登记完成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交易
对方的支付。
(3)本次交易剩余的 60%价款即 66,000 万元,若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标的公司实现当年度的业绩承诺,则在由双方协商认可且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出具当年度审计报告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每年向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 20%即 22,000
万元,其中每年分别向愉游投资支付 17,600 万元、向创途投资支付 1,100 万元、
向刘中杰支付 2,200 万元、向邹应方支付 1,100 万元。若 2017 年、2018 年或 2019
年标的公司未实现当年度的业绩承诺,则交易对方需优先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
议》选择以自有现金或折抵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交易对价款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
行足额补偿,1)选择以自有现金进行补偿的,当年现金对价需在交易对方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后再向交易对方予以支付;2)选择以上市公司尚未向交易对方支
付的交易价款折抵交易对方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的当年应补偿金额的,上市公司应
当将当年上市公司应付交易价款与当年交易对方应补偿金额之间的余额部分按
照交易对方各主体之间转让标的资产的相对比例向交易对方予以分配。
(六)业绩承诺安排
1、承诺净利润数
交易对方承诺,在约定的业绩承诺期间,标的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累计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总额不低于
盈利预测数,具体如下: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将分别不低于
8,500 万元、11,050 万元、13,260 万元及 15,912 万元。
2、补偿义务与补偿方式
(1)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利润数的补偿义务
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任一年度的累计实际净利润数达不到交
易对方承诺累计净利润数,则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当年度专项审核意见
公开披露后,向交易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应包含当年的补偿金额),交
易对方在收到上市公司的书面通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
年应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
利润累计数)÷业绩承诺期间内的承诺净利润总额×本次交易作价-累积已补偿
金额(如有)
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数为负的,以 0 计算。尽管有前述约定,交易对方
在本协议项下应当向上市公司承担的补偿金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100%。
(2)补偿义务的承担
各交易对方按照截至《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签署之日所持成蹊科技的股权比
例承担补偿义务。各交易对方应共同选择以自有现金或折抵上市公司尚未支付的
交易对价款的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足额补偿,但应在收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起五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上市公司补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方式及对应的金
额等。
(七)超额业绩奖励安排
2017 年至 2020 年,如果标的资产截至任一年度累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实际净利润总额(含该年度非经常性损益)超出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则对于超
出的部分,上市公司同意将其中的 50%奖励给交易对方,但无论如何,该等奖励
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对于该等奖励对价,交易对方应在标的公司承诺期间
每一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上市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交易对方
可选择当年奖励或延续至次年累计奖励。
1、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上市公司基于标的公司的发展现状和业绩增长趋势,考虑到交易完成后标的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可能超出各年承诺净利润、交易中对标的公司的估值结果低于
其实际价值的可能,同时激励标的公司经营团队在实现承诺利润基础上进一步积
极拓展业务。本次交易的业绩奖励安排系交易各方基于公平交易和市场化原则,
经过磋商后达成的结果,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
答》的规定。
2、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相关规定,上述超额业绩奖励
约定涉及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需考虑该超额业绩奖励最佳估计数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并计入合并成本。承诺期内如果实际发生的超额业绩奖励与购买日最佳估
计数有差异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的规定,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会计处理,差额调整计入当期损益。
超额业绩奖励系基于标的公司各年度超额承诺业绩的完成,且计入实际发生
当期损益,届时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由于超额业绩奖励仅限于超
出累计承诺净利润的 50%部分,且约定的超额业绩奖励已设置上限。因此实际发
生超额业绩奖励时表明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累计实现业绩水平已超出承诺业绩
水平,因此不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八)期间损益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为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标的公司运营所产生的盈
利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增加归上市公司享有;标的公司运营所产生的亏损及任
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减少由交易对方承担。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
补足亏损及损失部分,但交易对方合计向上市公司补偿亏损或损失部分的金额不
应超过本次交易项下的现金对价总额的 100%。
标的公司在过渡期内的损益以经由双方协商认可且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并在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对方按约定补足。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归属
评估基准日前,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中的 2,500 万元归交易对方所有,
剩余部分在标的公司留存。交易对方可在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就上述
标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中的 2,500 万元进行分红,但若经审计的截至评估基准日的
标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不足 2,500 万元,则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以
折抵交易价款的方式补偿。
根据天健审计出具的《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合
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4,627.43 万元,母公司口径未分配利润为 3,443.86 万元,未
出现交易对方需要进行差额补足的情形。
(十)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全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非现金支付方
式。
(十一)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十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
制人变更。
(十三)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
根据天健审计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9,251.31 万元,对应基本每股收益
为 0.25 元/股,高于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 0.16 元/股的基本每股收益,本次重组不
存在摊薄每股收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交易对
方承诺,标的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500万元、11,050万元、
13,260万元及15,912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保护本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影响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重组完成前后,
上市公司 2016 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完成前 完成后(备考合并)
财务指标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万元) 142,788.07 254,334.47
总负债(万元) 42,887.48 154,433.8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91,819.56 91,819.56
资产负债率(%) 30.04 60.72
完成前 完成后(备考合并)
财务指标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1,164.27 36,163.2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688.85 9,251.31
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4,591.89 7,818.5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 0.25
扣非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21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20 10.08
扣非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5.00 8.52
注:扣非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6 年度的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均显著增长,基本每股收益将增厚。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收益法评估中,预计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8,277.38 万元、10,842.26 万元、12,982.33
万元及 15,498.96 万元。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本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符合本公
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完成对成蹊科技的收购,丰富了公司网络游戏,特
别是休闲竞技类游戏的产品,是上市公司布局互联网文娱产业的重要一步。未来
上市公司将与成蹊科技实现资源共享,实现研发技术互融和优势互补,提高上市
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在此基础上由各方协商确定。截至
评估基准日,成蹊科技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12,504.56 万元。参照该评估结果,
考虑到成蹊科技在评估基准日后的现金分红 2,5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
拟确定成蹊科技 100%股权交易对价为 110,000 万元。
本次交易
110,000
标的资产对价(万元)
三五互联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净资产
(万元) 142,788.07 99,900.60
本次交易对价占上市公司 2016 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及资
产净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为重大资产购买,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
摘要》之盖章页)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