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价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08年 4月21日、4月22日和4月23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除公司已于4月10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经询证本公司一致行动人股东北京玺萌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华信六合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大华大陆投资有限公司、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涉及的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且在三个月内不会筹划除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本公司指定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