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四楼 420 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于 2017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
式发出。
(三)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 6 人,实到 6 人。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兵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列席了
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查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查通过了《关于转让交投建设 46%股份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转
让主要从事工程施工业务且垫资需求巨大、毛利率较低的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建设”)46%股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
于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交投建设的股份比例为 5%,交投建设将不
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此剥离毛利率较低的公路建设类资产,保留毛利
率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的公路运营类资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联交所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须遵守
上交所上市规则及联交所上市规则有关披露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有关该关联
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成渝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份暨关联
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提呈本次会议的《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所持四川交
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协议转让方案》、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仲量联行
企业评估及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2、提呈本次会议的《股权转让协议》。
3、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
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查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施工工程关联交
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与控股子公司交投建设签订了《施工工程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该协议作为联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已经本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及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前,由于公司拟将交投建设控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交投集团,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第(一)款规定,现交投建设亦作为本
公司上交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法人,本公司与交投建设进行的交易亦构成上交所
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需对前述《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按
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充确认,履行有关批准及披露义务。有关该
关联交易详情请参阅本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四川成渝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经本公司监事认真研究,审查同意以下事项:
1、补充确认本公司与交投建设签署的《施工工程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补充确认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在拟转让交投建设 46%股份的背景下按
照上交所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履行有关披露及批准程序所需,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
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
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