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17 年 3 月
20 日以邮件、传真、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并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成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2016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 2016 年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上市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16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
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
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已经审阅了董事会编制的《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
为:2016 年度,公司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制度的要求,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
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
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
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并且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执行。我们认为《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
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本报告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中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
用,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017 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
聘期自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有关聘请会
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时止,其报酬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决定。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6 年度按照母公司报
表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52,014.8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按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
民币 0 元,余下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21,552,014.85 元,加上 2016 年初余额人民
币-56,468,856.20 元,扣除 2016 年分配 2015 年度股利 0 元,本年度可供投资
者分配的利润为-34,916,841.35 元。鉴于公司 2016 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
2017 年度有重大投资计划,有较大的流动资金需求,为降低公司筹措资金的压
力并保障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 2016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