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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联电子: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1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
日前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军胜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为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军胜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 2016 年的盈利水平、整理财务状况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经营成果,增加公司股票流
动性,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进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预案。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4
                拟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
分配总额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
提示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
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
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
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
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 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监高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无持股变动
情况。
 2、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人、持股 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股份根据首发上市时承诺的内容,在未来 6 个月内仍然处于锁定期,承
诺不会减持所持股份。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利润分配方案中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
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
总股本将由 8000 万股增加至 16000 万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摊薄。
2、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军胜先生提交的《关于 2016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后,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对上
述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均书面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军胜先
生提出的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2、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
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军胜先生签字确认的《关于 2016 年度利
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及承诺》。
2、公司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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