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
任。
一、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塔岭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岭公司)
与武汉汇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新房地产公司)于2008
年4月16日签定了《海南塔岭天籁谷养老公寓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
1、项目合作方式:塔岭公司提供149,414.9 m2综合开发用地(土
地成本3,092万元),并负责总体规划设计、报批;汇新房地产公司
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及全部建设资金,项目建筑面积不低于160,000
m2。双方按下列原则实施利益分配:
塔岭公司从项目收入中收回投入成本3,092万元,并获得固定净
利润3,000万元,其余收入、利润及未售出物业归汇新房地产公司享
有和处置。塔岭公司投入的土地成本和所获净利润分别从2008年起
按3年平均收回。
2、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公司盖章后生效;
3、合同生效时间:2008年4月16日;
4、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开发、销售完成;
5、合同履行地点:海南省定安县;
6、合同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按另一方投入资金总额的日万分之五
支付违约金;违约时间超过90个工作日,被违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
同或继续执行合同。
二、合作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武汉汇新房地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
和平乡先锋村13号;注册资本4,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利华;主
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该公司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2、汇新房地产公司上一会计年度与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汇新房地产公司履约能力分析:汇新房地产公司是2003年成
立的具有二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专业公司,目前正开发武汉市武昌区
巡司河“汇文新都”小区,项目建设规模20万平方米,已完成销售
13万平方米,余下正在建设。该公司资信良好,讲求信誉,未有重
大违约事项发生。无论从经营信念还是经济实力分析该公司都应具有
本项合同履约能力。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塔岭公司经营热带飞禽公园项目一直亏损,但通过营造优美的环
境使周边土地开发价值提升。合作开发合同的履行不仅使塔岭公司盘
活部分存量资产,还能获得较好的效益,并极大地改善其财务状况。
同时,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的正常履行将受到自然灾害、国家土地及房地产开发政策、
宏观经济景气度、当地政府管理及合作对方开发、履约能力等方面的
影响。根据合同条款,塔岭公司不因上述风险产生而遭受不能承受的
损失,但依然敬请广大股民注重合同履行的各项风险。
五、备查文件
《海南塔岭天籁谷养老公寓项目合作开发合同书》。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