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大连高新园区火炬路
32号B座20层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
年3月2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26日提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
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吴爱福先生主持,监事刘琦女士、罗桂生先生、副总裁张晓英女
士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和解及股权转
让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海南亚希)、海南亚希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刘里签订《执行和解及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
既是对法院《民事调解书》的积极处理,也是海南亚希与公司实现双赢的解决方
案:一方面激励海南亚希抓住机遇,努力发展自己;另一方面有利于公司对海南
亚希的投资风险进行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签
订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的<执行和解及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
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经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易世达新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