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四川成渝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1
债券代码:136493          债券简称:16 成渝 01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252
号本公司住所四楼 420 会议室召开。
    (二)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已分别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及 3 月 17 日通过电
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发送。
    (三)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 12 人,实到 11 人,董事唐勇先生因紧急公务无
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周黎明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会议由董事长周黎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按照境内会计准则,2016 年度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本集团”)合并后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047,173,705.76 元,基本每股收益约为
人民币 0.3424 元,较 2015 年增长约 5.17%,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173,168,775.25 元。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公司拟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1 元(含
税)。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 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股息派发方案为:
    1、提取公积金
    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17,316,877.53 元;按
母公司净利润的 3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351,950,632.58 元。
    2、现金股息分配方案
    2016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173,168,775.25 元,按 40%的比
例提取公积金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03,901,265.15 元,按
本公司 2016 年末总股本 3,058,060,000 股计算,建议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0.11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336,386,600.00 元(含税),约占
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 47.79%,约占 2016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的 32.12%。剩余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3、本公司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二○一六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认真研究,同意确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9 万元整(含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整),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2016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91 万元整。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二○一六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境内外二○一六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及内控检查总结报告等,我们认为公司已建
立起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且在不断优化和完善,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较
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我们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
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七)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二○一六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
司二○一七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7 年度的国
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二○一七年度的国内审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
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
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国内审计师,
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国内
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
际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17 年度的国际审计师,任期至下年
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其审计费用由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此项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发出《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一七年度的国际审
计师的议案》前,已经取得了我们的认可。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上市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
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其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国际审计师,我们认为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国际审计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二○一七年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本公司于 2017 年报废的固定资产包括安全设施、监控设施、收费设施、车
辆、其他设施等,截止 2016 年末,需报废固定资产总计原值人民币 35,898,333.17
元,累计折旧人民币 34,002,408.73 元,净值人民币 1,895,924.44 元。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筹备二○一六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九)、(十)及(十一)项议
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