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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
于 2017 年 3 月 17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上午在上海市中
山西路 1515 号大众大厦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 3 名,实到 3 名,监事长袁
丽敏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
法有效。除关联监事袁丽敏、钟晋倖对《关于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的关联
交易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外,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公司转让融资租赁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17-004 公告)
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17-009
公告)
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监事会检查,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016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公司临 2017-008 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出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规定,变更
的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该项变更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会计信息,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