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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航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以及境内外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发表意见,发挥独立作用,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我们在2016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置4名独立董事,均为财务、管理、航空
和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且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专业背景和人数比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要求。简历具体如下:
    潘晓江先生,64岁,清华大学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副处长,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副处长,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副处长、处长、
副司长,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2000年7月任中国银行监事
会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11月任中国银行
监事会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03年7月任中国农
业银行监事会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2009年1月至
2012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监
事会办公室主任,2012年3月至2013年1月任中国农业银行股
                           1/9
份有限公司党委第五巡视组组长。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
董事。
    杜志强先生,65岁,持有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机械工
程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及史丹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80年任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部经理,1981
年任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至2005
年任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0年至
2011年曾任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和记黄
埔(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和黄中国医药科技有限公
司主席,广州飞机维修工程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国飞机服
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长城饭店公司董事长、和记黄埔(中
国)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和黄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
长、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和黄药业有
限公司副董事长及上海和黄白猫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许汉忠先生,66岁,持有香港中文大学理学士学位。1975
年加入国泰航空公司任香港及海外多个管理职位,1990年至
1992年任港龙航空企划及国际事务总经理,1992年任太古
(中国)驻北京首席代表,1994年至1997年任香港华民航空
公司总裁,1997年至2006年任港龙航空行政总裁,2007年2
月至2014年7月任香港机场管理局行政总裁。许先生两度获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委员,并曾担
任香港特区政府策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区政府航空发
                           2/9
展咨询委员会成员、香港旅游发展局成员等职。许先生现任
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香港总商会理事会理事,2006年7月
许先生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委任为太平绅士。2015年5月至
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9月任新创建集团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2016年12月任白云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大进先生,58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北
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律师。1982年开始任
执业律师,1994年首批获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曾任第
六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七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目
前还担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人大常委
会立法咨询专家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监督员、公安部特
邀监督员、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法学
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西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等职务。2015
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按照境内外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已向公司递交了独立性
声明,确认了独立董事执业的独立地位。
   二、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始终坚持勤勉务实和诚实负责的原
则,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和主持召开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我们对公司提供的资料
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需要听取公司专项汇报或要求公司提
供补充文件,全面了解和掌握议案的背景信息,为董事会的
                         3/9
议事和决策充分准备;在董事会会议上,我们严谨地审议每
项议案,发挥经验和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建议,客观发表独立意见。
    2016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4次董事会、8次
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和3次管理人员培养及薪酬委员会会
议,我们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和风险管   管理人员培养
           股东大会              董事会
 姓名                                                   理委员会     及薪酬委员会
         出席/应出席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应出席    出席/应出席
潘晓江       4/4        14        14          0           8/8            3/3
杜志强       4/4        14        14          0         不适用           3/3
许汉忠       4/4        14        14          0         不适用         不适用
李大进       4/4        14        13          1           8/8            1/1
    此外,我们还通过列席公司年度和半年度工作会议、听
取专项汇报以及审阅公司定期发送的资料等渠道,深入了解
公司生产运行、财务运作、服务保障等情况,对公司战略发
展、风险控制和规范经营等提出建议。在首次听取了公司
2016 年薪酬政策回顾及 2017 年薪酬管理规划的专题报告后,
我们提出了持续追踪人工成本占比、股权激励、市场对标等
方面的建议。我们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对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和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2016 年度报告履职情况
    在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认真履行职责。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专门召开年度报告沟通会议,全
                                 4/9
面听取公司财务部、年审会计师汇报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编制
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以及审计工作重点及审计计划,并对公
司审计前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期间,我们督促年审会计师
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限提交审计报告,保
证公司年审各阶段工作的有序开展与及时完成。在年审会计师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我们对公司财务报告初稿进行了审阅并
形成书面意见,最后在 2017 年 3 月 30 日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
    四、参加董事长召集的无管理层在场的会谈
    按照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本年度董事长与非执行
董事召开了无管理层在场的会谈。我们在会上积极发言,对
参与公司战略研究、强化与国泰航空互动、提升品牌海外影
响力、公司薪酬、财务信息闭环管理等事项发表了意见和建
议,主要如下:
    1、建议董事会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中增补独立董事委员,
或者董事会每年讨论一次关于公司未来竞争和发展的重大
战略性问题,以吸纳一些体制外不同的看法。
    2、进一步研究与国泰航空互动、实现双赢的空间与合
理的方法。
    3、强化和优化国航品牌在海外市场的宣传和影响力。
    4、建议董事会管理人员培养及薪酬委员会每年召开一
次关于公司薪酬情况的研究会议。
    5、建议在必要和可能时,利用内外部审计和检查发现
的差异信息,将子公司和分公司的资本透明度和损益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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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定期考核指标,对财会信息质量形成闭环管理。
    董事长非常重视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批示公司管理层进
行研究落实。
    五、参加监管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在积极履行职责的同时,我们也非常注重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掌握最新监管政策法规,持续
提升履职能力。本年度,李大进先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
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此外,我们参加了
公司境内外常年法律顾问举办的关于境内资本市场动态和《环
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专题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了监管
动态和资本市场热点,关注监管法规的变化和案例,汲取信息
和宝贵经验,保障有效履行职能。
    六、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16 年,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对相关事项
的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客观判断,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为:
    (一)关联/连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关联/连交易事项如下:
    1、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续展持续性关联交易框架
协议及签署持续性关联/连交易的定价政策备忘录和确定
2017-2019年度交易上限。
    2、公司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持续性
关联/连交易框架协议和调整2017-2019年度交易上限。
    3、公司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重新签署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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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框架协议和调整2017-2019年度交易上限。
    4、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我们对以上关联/连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与关联/连方之间发生的关联/连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往来,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合
同的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
内容符合商业惯例。关联/连董事和关联/连股东均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年度,我们审核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我们还重点关注了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我们审阅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
31日止的使用情况报告。经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度,我们审查了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
马威)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毕马威华振)2015年度总结报告,对续聘毕马威和毕马
威华振为公司2016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聘任毕马威华
振为2016年度内控审计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续聘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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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威和毕马威华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情况
    本年度,我们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
意见。认为公司在保持自身持续稳健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
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有利于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公司编制及披露了4份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
和72份境内临时公告。我们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等相
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七)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稳步
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年度,我们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评价报告以及内控审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2017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密切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
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持续关注关联/连交易、对外担保以
及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8/9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潘晓江、杜志强、许汉忠、李大进
                            2017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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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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