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
原公司章程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号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1.1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党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1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 章》)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
章程。 程。
1.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1.2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湖北久之洋红
定、由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有限
外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
2 公司。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
公司。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工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统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91420115726148813F。
4201150000007788。
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1.11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3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 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党总支书记、
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4.6.8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4.6.8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4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选举二名及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
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5.2.7 公司执行在董事会集体领导下董事
5 新增
长负责制。
6.5(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6.5(一)在董事长授权下主持公司的日常
6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
6.5(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
7 6.5(六)参与制订公司人事任免方案;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在原第七章后增加第八章 党建 第八章 党建工作
工作;原第八章、第九章、第十
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 第一节 党组织机构设置
8
三章序号顺延为第九章、第十
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第十 8.1.1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
三章和第十四章,章程中涉及的 共产党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序号相应顺延调整。 党总支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总支”)。
8.1.2 公司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
数按上级党委批复设置,并按照《党章》
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
8.1.3 公司党总支设立工作部门,并配备总
支工作秘书。
8.1.4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
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
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8.1.5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国
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 公司党总支职权
8.2.1 公司党总支的职权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围
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
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三)支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
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精神
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研究决
定公司重大人事任免建议,讨论审议其它
“三重一大”事项;
(六)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
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七)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总支决定的事
项。
8.2.2 公司党总支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拟决策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研究,提出意
见和建议。
8.2.3 公司党总支前置研究公司的发展战
略及重大决策。
8.2.4 公司党总支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
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
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上级党委会
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
提出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