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布克先生之2016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2016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职地履行职权,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6 年度履职情
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6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
没有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16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股
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了会议。
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诚信、勤勉地履行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
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
下:
1、2016 年 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6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对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对公司向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宜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对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6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2016 年半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审计报告、财务
报表、年度决算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
行了审阅,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
并保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维护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和程序,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人选并进行审查等,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
会委员职责。
3、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2016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6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多方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等;并通过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
司的经营管理提出积极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提供了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形成自觉保
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3、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
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其他
1、2016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2016 年度,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16 年度,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的情况。
2016 年,公司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
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
责的精神,利用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经验为公司发展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布克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