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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1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6
年度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2016 年 2 月,公司独立董事黄建忠先生、邓普君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2016 年 11 月,公司董事会进行
换届选举,汪献忠先生、周海涛先生由于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下设委员会相关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黄建忠先生、邓普君先生、汪献忠先生和
周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郭光先生、
高晶先生、黄炳艺先生为公司现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现将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务作如下述职。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实际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黄建忠            2                2           0            0             否
 邓普君            2                2           0            0             否
 汪献忠           12                12          0            0             否
 周海涛           12                12          0            0             否
  郭光            11                11          0            0             否
  高晶            11                11          0            0             否
 黄炳艺            1                1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2016 年公司一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我们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并认真行使表
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形,没有出现缺席
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16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我们对公司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201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计划、董事及高管年度薪酬、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独立意见;
   (2)2016 年 1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选举郭光先生、高晶先生为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3)201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撤销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16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我们对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
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我们对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6)2016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我们对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调整独立董事薪酬、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发表独立意见;
   (7)2016 年 11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我们对公司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监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我们均认真研究相关
会议文件,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独立客观行使表决权;与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等保持良好沟通,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
财务状况;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积极关注媒体上有关公司的报道,及
时获悉与公司有关信息。
    2、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并对公告信息进
行监督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使得投资者能够及时
了解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最大限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3、监督公司专项治理活动
    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
对公司治理活动等相关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17 年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意见,不断学
习独立董事的相关知识,提高履行职务能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光、高晶、黄炳艺
                                                  2017 年 3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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