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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宏股份: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1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宏股
份”、 或“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
或“保荐机构”)对吉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预
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今印联印刷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持股比例 37.77%,自此北京今印联印刷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参股子
公司。
    由于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需向北京今印联印刷器材股份有限公
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今印联”)采购原辅材料等。2017 年 3 月 29 日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经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7 年 1 月至今累计
             关联交易   2017 年预计发生金额
 关联人                                            发生金额          上期发生额
               类别          (万元)
                                                   (万元)
 今印联      采购商品        1,000.00                24.92             不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北京今印联印刷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9 月 7 日,法定代表人:
徐天平,注册资本:人民币 224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甲 56 号 B 座 701 室,经营范围:销售印刷设备及材料、百货、五金交电、电子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机械电器设备、电子元器件、装饰
材料、建筑材料;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房地
产信息咨询;建筑工程咨询;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37,022,728.25 元,净资产为
人 民 币 96,316,070.00 元 ; 2016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为 人 民 币
123,962,511.31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4,812,883.21 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3,384 万元认购今印联新发行的部分股票 846 万股,
公司持有今印联 37.77%的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今印联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并参照市场价格与今印联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向今印联采购原辅材料属于日常业务经营往来,符合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
    2、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以合同
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并将持续的业务往来,公司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前述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
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
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合理。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保荐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协议内容与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利益。华龙证券对吉宏股份上述关联交易事
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陆燕蔺    刘晓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30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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