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3名,出席会议董事13名。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
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本行于[ ]年[ ]月[ ]日经 第三条 本行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经中国证
[ ]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币普通股[ ]股,于[ ]年[ ]月[ ]日 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
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通股 222,272,797 股,于 2016 年 9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 ] 第六条 本行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元 2,222,727,969 元
第二十四条 本行现股本结构为:全部股 第二十四条 本行现股本结构为:全部股份
份[]均为普通股 2,222,727,969 股均为普通股
第三十八条 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 第三十八条 根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前提下 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本行股份总额 5%以上
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超过本行已发行股 的,应当事先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份总额 5%以上的股份(以下简称“超出 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未取得银行业监督
部分股份”),则在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管理机构批准的前提下通过证券交易所购
构批准之前,持有超出部分股份的股东基 买超过本行已发行股份总额 5%以上的股份
于超出部分股份行使本章程第三十七条 (以下简称“超出部分股份”),则在获得银
规定的股东权利时应当受到必要的限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之前,持有超出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 股份的股东基于超出部分股份行使本章程
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股东权利时应当受到必
要的限制,包括但不限于: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 第五十六条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
场会议形式召开。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 会议形式召开,本行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
本行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七十一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 第七十一条 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
序为: 为:
(一)董事候选人和非由职工代表担 (一)董事候选人和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任的监事候选人,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 事候选人,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
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可以分别由董事 拟选任的人数,可以分别由董事会提名及薪
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监事会提名与履职 酬委员会、监事会提名与履职考评委员会提
考评委员会提出董事、监事的建议名单; 出董事、监事的建议名单;持有或合计持有
持有或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 本行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以上
股份总数的 3%以上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 的股东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股
提出董事候选人和股东监事候选人;单独 东监事候选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
或合计持有本行发行在外的有表决权股 外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可
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名外部监 以提名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候选人。但提名
事候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 的人数必须符合章程的规定,并且不得多于
规定,并且不得多于拟选人数; 拟选人数;
第一百〇九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 第一百〇九条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董事、监
监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 事选举提案的新任董事、监事就任时间从股
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需履行 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董事需取得银
任职资格核准的自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许可。
构核准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 第一百二十一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本行的
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其中 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其中担任
担任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风险管理与
制委员会负责人的董事每年在本行工作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负责人的董事每年在
时间不得少于 25 个工作日 本行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25 个工作日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由 13 至 15 名董事
成,设董事长 1 名。其中独立董事 5 名。 组成,设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百二十四条
(九)决定本行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人 (九)决定本行相关分支机构的设立、内部
员编制的设置和调整方案; 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与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 三农金融服务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
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及薪 控制委员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
酬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 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负责,
员会负责人原则上不宜兼任 各专门委员会负责人原则上不宜兼任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 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
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提名及薪酬委员 委员会、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会的组成委员中应当由独立董事占多数, 提名及薪酬委员会的组成委员中应当由独
原则上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人;审计委员 立董事占多数,原则上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会成员应当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某一 人;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应当
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具有财务、审计和会计等某一方面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
第一百二十九条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重大投资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重大资产的
及重大资产处置,按以下授权执行: 购置、处置、核销,按以下授权执行:
(一) 本行作出的对外股权投资及其 (一) 本行作出的股权资产的购置、处
处置,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 置、核销,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
资本净额 5%以下的交易,报董事会批准; 净资产 5%以下的交易,报董事会批准;单
单笔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 笔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
本净额 5%的交易或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对 的交易或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对同一投资对
同一投资对象的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本行 象的累计投资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
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的交易, 计净资产 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 本行作出的固定资产出售、转 (二) 本行作出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处
让、租赁、购买或其他处置,单笔金额在 置、核销,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
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以下 净资产 5%以下的,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
的,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额大于本行最 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的交
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5%的交易或在 易或在连续的 12 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象的
连续的 12 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象的累计 累计交易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净
交易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 资产 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
本净额 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股东大会批准。
报股东大会批准。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关联交易,按
(三) 本行作出的重大投资(对外股 以下授权执行:
权投资和处置除外)和重大资产处置(固 (一) 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的
定资产处置除外),单笔金额在本行最近 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后,提
一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30%以下的交易, 交董事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
报董事会批准;单笔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 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
次经审计的资本净额 30%的交易或在连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或本行与单
续的 12 个月内对同一交易对象的累计交 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
易金额大于本行最近一次经审计的资本 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
净额 30%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交易。
报股东大会批准。 (二) 本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
对日常经营活动中涉及的 关联交 行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易,按以下授权执行: 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特别
(一) 本行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本行 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
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查 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后,提交董事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 产 5%以上,或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交易
是指本行与单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 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最近一期
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1%以上,或本行与单 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的交易。
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
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易。
(二) 本行特别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由
本行的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查,经董事会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批
准。“特别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单
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
净额 5%以上,或本行与单个关联方发生
交易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
本净额 10%以上的交易。
第一百四十九条 行长由董事长提名,经 第一百四十九条 行长由董事长提名,由董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许可后,由 事会聘任;副行长、行长助理由行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副行长由行长提名,经银行 由董事会聘任。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均
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许可后,由董事 需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任职资格许可。
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每届任期 3
会聘任。
年,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行长、副行长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
满,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百〇八条 本行指定[报纸名称]为 第二百〇八条 本行指定上海证券报等中
刊登本行公告和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 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刊登本行
媒体 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第二百一十条 本行合并,应当由合并各 第二百一十条 本行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
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 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产清单。本行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单。本行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 10 日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
名称]上公告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行应当自作出减少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行应当自作出减少注
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 册资本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
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名称]上公告 于 30 日内在上海证券报等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