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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振业A: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0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报告
         2016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重点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决策事项、财务
     状况、内部控制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方
     面进行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
     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 2016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1、召集和召开监事会会议。累计召开会议 4 次,审议议案 8 项,
     其中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等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了客观、全面的审核意见。具体
     如下:
序号          会议       会议时间      召开方式                 议案                     决议
                                                  1、《2015 年度监事会报告》
                                                  2、《201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3 月
 1                                     现场       3、《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通过
       十八次会议       28 日
                                                  4、《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201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4 月
 2                                     通讯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               通过
       十九次会议       22 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8 月
 3                                     现场       《2016 年半年度报告》                 通过
       二十次会议       17 日
      第八届监事会第   2016 年 10
4                                   通讯   《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通过
      二十一次会议     月 27 日
    2、依法依规监督高管履职。根据相关规定,定期检查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基本管理制
    度和执行董事会决议及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况,对集团董事、经营班子
    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每季度报告公司投资决策、资产处置、对外担
    保、资金变化、招标采购、风险提示等重大事项情况。
    3、不断提升监督职能。一是将招投标作为监管重点,强化招投
    标过程的关注与督察,通过列席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专题办公会,加强
    大额工程项目招标工作的事前监督,对存在疑问的招标项目情况进行
    了解和质询,推动招标工作公开透明;二是对招标文件、合同、变更
    签证、工程结算等有计划地实施抽查,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三是深入基层调研,客观了解地区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其项目开发、
    营销、成本控制等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指导性意见;四是开
    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体系,如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体
    系、产权交易流转监督责任体系等调研检查。
    4、积极服务企业发展。在做好监督到位不越位的同时,又围绕
    有为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与经营决策,共同推进公司
    经营目标的实现。2016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累计出席了 3 次股东大
    会、列席了 19 次董事会,对会议事项、决策程序、决议执行情况进
    行了有效监督;公司监事会主席累计出席或列席了 47 次集团办公会、
    12 次月度办公例会,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管理情况,从专业角
    度对土地储备、预决算、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充分发表
意见,并对公司的经营风险和合规情况提出建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6 年度工作总体评价
    2016 年,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攻坚克难,以营销为龙头,大
力推进项目开发,加强资源储备,夯实管理基础,取得了良好的经营
业绩。监事会总体评价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
策程序及决策事项科学、合法、合规,公司管理层切实有效执行公司
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利益,未
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改善内部控制治理环境,增强内部控制治理
能力,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执行,保证了
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防范了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风险。监
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
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
重大缺陷。公司监事会对《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3、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各定期报告出
具了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印发的《增值税
会计处理规定》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单项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8,848,485.04 元。监事会对上述两项事项均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会
计政策变更和计提坏账准备两项事项均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或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发行上市的 15 亿元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公司按照《2015 年公司债券公开
发行募集说明书》的规定用途已将全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18.55
元(系结存利息)。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新增关联交易事项。
    2017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各项决议贯彻执
行的检查力度,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员工的合
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增强工作责任心,勤勉尽职,
和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为共同完成公司 2017 年度工作目标而努
力。
       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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