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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联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联化科技根据《通知》要求填
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控规则落实情况
    联化科技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
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重大投资、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填写了《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
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
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
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联化科技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联化科技的法人治理结构较为健全,现有的内部控
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
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联化科技填写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新宇                     黄立凡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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