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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0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7-2019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规划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及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进一步细化《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条款,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
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原则
    1、董事会制定本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
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
    2、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应优先
实行以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
    3、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应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
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信贷及其
他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
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规划》,确定对应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和具体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当期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
阶段及资金需求,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四、本规划关于未来三年具体的分红计划
    根据《公司章程》、业务发展目标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借助募集资金
和留存未分配利润,进一步提升公司产能、设备水平和技术实力,巩固和提高公
司研发、生产和销售领域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占有率。
    为此,公司未来三年计划将为股东提供以下投资回报:(1)2017-2019年,
公司将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现
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20%。(2)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
前提下,如具备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签字盖章页)
董事签字:                                 独立董事签字:
钱振宇(签字):                           刘    刚(签字):
彭   汛(签字):                          穆    炯(签字):
吴天翼(签字):                           徐文英(签字):
贡   健(签字):
王   杨(签字):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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