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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达股份: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30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Jiangsu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中国 . 江苏 . 无锡                    Wuxi . Jiangsu . China
          总机:86(510)68798988               Tel:86(510)68798988
          传真:86(510)68567788               Fax:86(510)68567788
          电子信箱:mail@jsgztycpa.com          E-mail:mail@jsgztycpa.com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苏公 W[2017] E1097 号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达股份公司)管理层《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涉及的与2016
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达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海达股份公司截至2016
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
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项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
以对海达股份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是否不存在重
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
价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
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
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
对控制政策、程序的遵循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海达股份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范
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
控制。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鉴证报告仅供海达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鉴证报告作为海达股份公司年度
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岩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季军
           中国无锡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
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
法以及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
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
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
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
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
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
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事业部,控股子公司江阴海达麦
基嘉密封件有限公司、江阴海达集装箱部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兴海工程橡胶有
限公司、广州海达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所从事的轨道交通、建筑、汽车、航运等领域
密封、减振部件。
    公司按照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着重对以下高风险领域进行关注:
    1、重点监管事项:信息系统事项、资金管理事项、对外投资事项、预算管理事项、
信息与沟通事项等;
    2、业务相关风险领域:成本费用风险、运营管理项目风险、采购风险、技术开发
风险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
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和财政部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和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
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
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
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财务报告目标而设计和实施的内部控制。由于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目标集中体现为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主要是指
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可靠性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缺陷。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
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
陷和一般缺陷。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和定性标准:
   (1)定量标准:
      类别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指标       错 报 金 额 < 营 业 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的 1.5%
                   收入的 1%            错报金额<营业收       ≤错报金额
                                        入的 1.5%
资产总额指标       错 报 金 额 < 资 产 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总额的 0.5%          ≤错报金额<资        错报金额
                                        产总额的 1%
净资产指标         错报金额<净资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净资产总额的 2%
                   产总额的 1.5%        1.5% ≤ 错 报 金 额   ≤错报金额
                                        <净资产总额的
                                        2%
利润总额指标       错 报 金 额 < 利 润 利润总额的 5%≤       利 润 总 额 的 10%
                   总额的 5%            错报金额<利润        ≤错报金额
                                        总额的 10%
   (2)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且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
             不利影响;
             2、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在经过
             合理时间后,未得到整改;
             3、发现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公司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更正;
             4、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但公司内部控制
             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5、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
             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针对除财务报告目标之外的其他目标的内部控制。这些目
标一般包括战略目标、资产安全、经营 目标、合规目标等。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
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因素来
确定。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和定性标准:
   (1)定量标准:
类别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营业收入指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营业收入的 1%≤    营业收入的 1.5%
                    营业收入的 1%        直接损失金额<     ≤直接损失金额
                                         营业收入的 1.5%
资产总额指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 ≤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直接损失金额
                                         <资产总额的 1%
净资产指标          直接损失金额<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净资产总额的 2%
                    净 资 产 总 额 的 1.5% ≤ 直 接 损 失   ≤直接损失金额
                    1.5%                 金额<净资产总额
                                         的 2%
利润总额指标        直 接 损 失 金 额 < 利润总额的 5%≤    利 润 总 额 的 10%
                    利润总额的 5%        直接损失金额<     ≤直接损失金额
                                         利润总额的 10%
   (2)定性标准:
缺陷类别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监管机构或省级以
               上政府部门处罚;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且难以恢
               复;
               5、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重要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2、违反决策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3、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对公司造成重要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一般缺陷    1、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但未造成损失或者造成的损失轻微;
            2、决策程序效率不高,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3、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4、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5、不属于重大、重要缺陷的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以上定量标准中所指的财务指标值均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公司拟持续改进方面
    为了适应公司业务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在保证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的基础上,公司高度重视和关注与公司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的优化和提升。具体包括
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提高经营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强化风险评估体系的建设,更好地实
现对风险的有效防范和控制。积极关注和预测政策变化和市场情况,使公司有充分准备
地应对变化情况。
    (2)在公司对外投资增多的情况下,公司整体及与子公司业务衔接环节效率亦需
提高,需加强公司及控股公司内部控制,优化业务和管理流程,持续规范运作,进一步
提高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加大力度开展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准则,及时更新
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相应的工作胜任能力。提高内部审计队伍知识技能,使其能对公司
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资产的安全性、内部控制和资产经营的有效性、政策程序
的合规性及经营计划和目标的实现情况等进行更有效的监督。
    (4)加强内控控制信息化的建设,合理利用信息化软件。对现有的SAP-ERP系统作
相应的“外延”,拓展信息化应用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内部信息沟通途径;完善
信息安全体系,进一步细化网络管控方案,保障公司数据安全,减少经营风险,确保信
息的全面收集和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机制有效运行。
    (5)加强内部监督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
部审计部的内部监督职能,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的说明。
                                          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钱振宇
                                                   2017 年 3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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