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青龙管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情况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金额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4 号文《关于核准宁夏青龙管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青龙管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500 万元,扣除
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 2,694.76 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84,805.24 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 XYZH/2010YCA1012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
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
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工商银
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银
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
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本部在宁夏黄河农村
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同时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4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为公司在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集
资金理财专用户。
2016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为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省
建设银行襄阳西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注销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因项目实施完毕或终止注销四个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为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
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青
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
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
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注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和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
营业部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
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
资总额 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2,045.41 568.20 568.20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设项目 4,980.00 5,194.75 5,194.75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7,860.00 6,044.00 6,044.00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 9,010.92 1,917.29 1,917.29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1,420.10 1,420.10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5,316.43 15,144.34 13,724.24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超募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超募资金归还贷款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1,000.00 509.8 509.80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2,000.00 2,000.00 2,000.00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13,051.41 5,332.72 3,590.92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 1,700.00 0 0.00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9,000.00 0 0.00
在北京市区购置办公房产 3,980.00 3,980.00 3,980.00
青龙管业小额贷款公司项目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 10,000.00 10,000.00 5,745.79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6,131.41 67,222.52 61,226.52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 182,340,118.97 元,其中: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 12,340,118.97 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170,000,000.00 元。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分布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存款方式 年末余额(元)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 活期存款
1 29-337001040007074
支行 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中国银行青铜峡支行营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 活期存款
2
业部 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 活期存款 1,513,959.51
3
业部 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 活期存款 268,966.99
4
营业部 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 宁夏青龙塑料管材
5 2903024029200010059 活期存款
厂支行 有限公司
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 宁夏青龙塑料管材 活期存款
6
支行 有限公司 定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
7 64001500436052502263 活期存款
厂支行 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 活期存款 1,439.26 子公司
8
自治州分行 有限责任公司 七天通知 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
9 62001730101051501278 活期存款
支行 有限公司
宁夏青龙管业股份
10 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 25040140100001326 活期存款 10,311,083.98
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湖北襄阳西街 湖北青龙管业有限 子公司
11 42050164604100000023 活期存款 244,669.23
支行 责任公司 账户
合计 12,340,118.97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一)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
(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终止实施“钢丝网骨
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对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钢丝网骨
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无异议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
述情况详见 2013 年 7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2014 年 1 月 6 日,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见 2014 年 1 月 7 日“巨
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公告)。故尚有 1,477.21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该项目剩余
的募集资金 1,477.21 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
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原承诺投资额为 7,860 万元,201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投资内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额变更为 8,644
万元,其中取消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中关于 PCP 项目的投资计划,
将用于 PCP 项目建设的生产设备购置费、生产车间建造费等共计约 1816 万元,调整
为新增 100 亩土地的购置费(约需 2600 万元),以用于增加 PCCP 生产场地的扩大,
不足部分(约 784 万元),拟以超募资金补充。变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除上述土地购
置以外,其他建设内容均已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因政府规划调
整影响土地购置项目一直无法实施。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设项目剩余投资项目的议案》,因天津
市滨海新区正式挂牌成立后对土地规划进行了调整,当地政府拟出让的用于增加
PCCP 生产场地的 100 亩土地位置距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现有场地较远,若继续购
置,将会造成基础设施和辅助生产系统的重复投资且无法进行有效利用,进而增加
产品成本和运营管理成本,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浪费,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
公司的利益,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海龙二期剩余项目。
本次变更后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 6,044.00 万元,实际投
入 6044.00 万元。本次变更减少的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额 2600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
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三)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 1,420.10 万元。目前实施地点存在不确定性,
故暂缓实施。故尚有 1,420.10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四)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PCCP-E)扩建项目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
区管道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201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
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宁夏
青龙管业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
调整为公司在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
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的为准),实施方式由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
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变更后的项目因建设用地
手续尚未办理完毕故未实施。
由于清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就如何妥善安排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
项目建设用地的重新选址、价格、面积等问题未能给予公司满意的答复,为降低管
理成本、妥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提高公司的产能利用率、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
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
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
司。
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7,093.63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该项目未投入募集资金。
故尚有 7,093.63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闲置。
(五)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目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 201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立项,募集资金投资额为 13,051.41 万元,分两期实施;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一期工程已完成并投产,二期工程尚未实施。
因项目土地规划进展缓慢等原因,项目总体建设进度未能按计划如期进行,期
间因市场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当地同行业投资饱和,市场竞争极为激烈,产品
价格大幅降低,阜康二期的投资内容已失去投资价值,若继续投资,将很难取得预
期的投资效益,最终导致募集资金投资浪费,为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
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优化产品结构,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
案》,决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
本次变更后,新疆阜康青龙管业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变更为 5,332.72 万
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支出募集资金 3,590.92 万元),减少的募集资金
计划投资额 7,718.69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
目来使用。
截止目前,尚有 9,460.49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六)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项目
公司 201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1 年 6 月 29 日召
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超募资金 1,700 万元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 340 亩建设用地,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由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实施;2013 年 1 月 30 日子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
得银国用[2013]60133 号土地使用权,以超募资金支付土地出让金 11,894,800.00 元。
因银川市政府市政规划调整,市政府决定收回上述土地使用权予以注销,故退回子
公司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子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30 日将退回的土地出让金转入募
集资金专户。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购置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的议案》。故尚有 1,700 万元
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七)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9,000 万元。由于银川经济技
术开发区管委会未能就如何妥善安排超募资金投资项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建
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建设用地等问题给予公司满意的答
复,因此,为妥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
置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
及配套管材项目的议案》。故尚有 9,000 万元超募资金暂时闲置。
(八)历年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入
历年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入共计 8,379.53 万元。
(九)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青龙管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发出之日(2017 年 3 月 18 日),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2,214.01 万元,其中,募投项目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1,420.10 万元,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5,996.00 万元,暂时未安排
用途的超募资金 14,797.91 万元。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计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拟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
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购买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
使用情况递减。
(二)理财产品品种
1、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
益型的理财产品,产品发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且产品发行主体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理财产品品种不得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必须通过专
用投资理财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
登记等。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在决议有效期及审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
度、期限、收益率等。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政策风险:所购买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
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和兑付等,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投资运
作和收益。
2、市场波动的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及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宏观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
3、信用风险:受经济政策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交易对方违约导致资金不
能按期收回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未在规定开放期内赎回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
险或丧失其投资机会。
5、人员操作失误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严格限定理财产品的种类:在审定的额度内,理财资金只能购买由商业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不得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
品种;
2、财务部设专人管理存续期的各种投资及理财产品并跟踪委托理财资金的进展
及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时应要求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总经理及董事长,
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
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5、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
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不影响
募投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展的前提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
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不超过十二个
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不存在投资风险,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2、通过开展适度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
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持有理财产品余额情况
序 委托理财金 资金 预期年化收
对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号 额(万元) 来源 益率(%)
不保证资产管
理计划一定盈
嘉实资本管理 嘉实资本元兴 5 号资 2,960.6450 自有 自 2015 年 1 月 29 日之日起 24 个
1 利,也不保证最 -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72 资金 月。延续期不超过 12 个月
低收益或本金
不受损失。
不保证认购
芜湖歌斐资产 该基金成立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3 资金本金不
《歌斐创世鑫根并
管理有限公 自有 号;首个固定开放赎回期为 2017 受损失,也
2 购基金 H 投资基金基 投资基金 3,000
司、招商证券 资金 年 12 月 20 日,公司持有期至 2017 不保证一定
金合同(SK0790》
股份有限公司 年 12 月 20 日。 盈利及最低
收益
闲置
交通银行宁夏 蕴通财富日增利 S 保证浮动收益 2015 年 12 月
3 500 募集 - -
分行公司 款集合理财计划 型 11 日
资金
宁夏银行众赢周周 闲置
宁夏银行青铜 2017 年 2 月 22 按实际存续天数
4 盈开放式理财产品 保证收益型 1,000 募集 2.85%
峡支行 日 计算
(LCZYKF1W0) 资金
序 委托理财金 资金 预期年化收
对方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号 额(万元) 来源 益率(%)
固定收益率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 闲置
长江证券股份 2017 年 2 月 17 2017 年 5 月 22 (4.2%)+浮
5 期权宝 282 号 本金保障型 3,000 募集
有限公司 日 日 动收益率
(SQ6282) 资金
(0%~0.3%)
固定收益率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 闲置
长江证券股份 2017 年 2 月 21 2017 年 5 月 22 (4.2%)+浮
6 期权宝 283 号 本金保障型 8,000 募集
有限公司 日 日 动收益率
(SQ6283) 资金
(0%~0.3%)
闲置
长江证券股份 长江证券收益凭证 2017 年 3 月 16 2017 年 6 月 14
7 本金保障型 4,000 募集 4.40%
有限公司 长江宝 367 号 日 日
资金
海通证券“一海通
闲置
海通证券股份 财.理财宝”系列收 2017 年 3 月 16 2017 年 6 月 14
8 本金保障型 3,000 募集 4.30%
有限公司 益凭证尊享版 91 天 日 日
资金
期第 73 号
八、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的情况下,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
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
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理业务
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前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使用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募集资金购买的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
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
产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内拟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购买的
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
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可以有效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青龙管业拟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
的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
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直接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购买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
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青龙管业将对投资进展情况继
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理财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晓锋 周春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