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夏
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
求,结合青龙管业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对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904号文《关于核准宁夏青龙管
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青龙管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
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2,694.76万元后,募集
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4万元。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确认,并出具了XYZH/2010YCA10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0年度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00,169,362.92元、暂时性补充流动
资金50,000,000.00元、偿还银行借款204,000,000.00元,共计支出
354,169,362.92元,扣除2011年3月21日公司用自有资金归还以募集资金用于天
津海龙一期办公楼工程款的资金2,052,500.00元后,2010年实际使用的募集资金
为352,116,862.92元。
201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5,253,856.7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
投资项目32,241,217.35元、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子公司及超募投资项目
33,012,639.36元;归还2011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
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837,356.99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承诺
投资项目6,967,350.34元,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42,870,006.65元,归还2011
年末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新增以超募资金暂时性
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
201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726,962.27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公司
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7,331,258.23元;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自有资金归还超募资金项目2012年超支使用募集资金58,220.50元;归还
2012年以超募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50,000,000.00元。
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718,020.06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
资金投资项目5,259,779.94元;以自有资金归还超支使用募集资金83,000.00元;
因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收回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额11,894,800.00元。
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2,910,684.40元,均投入到了超募资金项目,
其中:投资新疆阜康项目2,910,684.40元;投资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
250,000,000.00元。
2、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6年度以超募资金投入投资项目58,833,759.92元,其中:湖北青龙
项目57,457,936.49元;新疆阜康拆迁及扩建项目1,375,823.43元;(2)2016
年度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支出450,000,000.00元,收回已到期理财产品
486,000,000.00元,期末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170,000,000.00元;(3)2016年
度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定期存款利息收入以及理财产品收益
13,224,569.96元,其中理财产品收益12,720,554.82元;手续费支出为7,177.97
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340,118.97元,均为
存储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的活期存款,具体分布如下: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存款方式 年末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 宁夏青龙管业股
1 641301100018010117679 活期存款 1,513,959.51
业部 份有限公司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银行 宁夏青龙管业股
2 5000064100105 活期存款 268,966.99
营业部 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 新疆阜康青龙管 子公司
3 65001625100052503498 活期存款 1,439.26
自治州分行 业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
宁夏青龙管业股 10,311,083.9
4 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 25040140100001326 活期存款
份有限公司
建设银行湖北襄阳西街 湖北青龙管业有 子公司
5 42050164604100000023 活期存款 244,669.23
支行 限责任公司 账户
12,340,118.9
合计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中小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2010年开设了六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公
司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青铜峡
支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矿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1年新增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在石嘴山
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
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公司本部在宁夏黄
河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用户,同时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
管协议》。
2014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理财专户,为公司在宁夏银行青铜峡支行开设的募
集资金理财专用户。
2016年新增一个募集资金专户,为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湖北
省建设银行襄阳西街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公司、子公司与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金融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16年注销六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因项目实施完毕或终止注销四个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为子公司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甘肃
矿区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天津海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
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
在石嘴山银行银川解放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
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青铜峡铝厂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户;为加强募集资
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注销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青铜峡市支行和中国
银行青铜峡支行营业部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
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58,833,759.92元,其中:
(1)本年以募集资金投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项目”1,375,823.43元;
(2)本年度以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公司,实际已
投入资金57,457,936.49元。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
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
置工程 2015 年度第三批项目第 21标段项目,并考虑今后的发展,同意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1 亿元在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执行上述中标
项目的管道生产、供应任务。
经襄阳市襄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已于2016年1月22日注册登记了
该全资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
该公司已开始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末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9,507,538.61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 2014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4年2月13日
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
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议,公司可以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
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其中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的使用额度为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公司201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2014年6月30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决议,将闲置募
集资金、超募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额度由25,000万元增加至43,000万元(其中,
闲置募集资金12,500万元、超募资金30,500万元)。
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5 年 4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
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
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不超过 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
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
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
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
情况递减。
2016 年 3 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4月18日召
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
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2016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未到期
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
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
效期内滚动使用。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2014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
470,000,000.00元,赎回50,000,000.00元;2015年度认购理财产品
506,000,000.00元,赎回720,000,000.00元;2016年度认购理财产品
450,000,000.00元,赎回486,000,000.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尚未赎回的理
财产品本金余额为170,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理财本金 预期年化收益 应计利息
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起止日期
(万元) 率 (元)
蕴通财富日增
交通银行宁夏分行 保本浮动收益 2015.12.11-
利 S 集合理财 1,000.00 浮动 -
公司 型 (注)
计划
“金喜鹊”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 封闭式保本浮 2016.10.28-
16973 期人民 2,000.00 3.3% 117,534.25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动收益型产品 2017.1.24
币理财
沪深 300 指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安泰回报系列 挂钩本金保障 2016.11.3-
8,000.00 0.1%-9.1% -
公司 159 期收益凭证 型浮动收益凭 2017.2.15
证
“金喜鹊”
宁夏黄河农村商业 封闭式保本浮 2016.11.10-
16975 期人民 3,000.00 3.3% 138,328.7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动收益型产品 2017.2.26
币理财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2016.12.30- 固定 4.4%+浮
期权宝 251 号 本金保障型 3,000.00
公司 2017.2.14 动(0%-0.6%)
合计 17,000.00 255,863.02
注:2015年12月11日购买该款产品5,600万元,陆续赎回4,6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
日剩余1000万元,由于该款产品按实际存续天数计算收益,所以没有终止日期。
本年实际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为13,224,569.96元,其中:理财产品
的收益为12,720,554.82元(到期赎回2015年年末持有的理财产品的收益
8,666,849.31元、本年理财产品的收益4,053,705.51元),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
利息收入为504,015.14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本年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无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二”。
五、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6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如实反映了青龙管业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广发证券认为:青龙管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①: 87,5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883.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9,295.7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4,950.7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33.48%
项目可行性是
是否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投入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否发生重大变
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 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现效益 预计效益
化
一、承诺投资项目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
是 2,045.41 568.20 568.20 100.00% 2014 年 1 月 6 日 不适用 是
复合管技改项目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一期建
否 4,980.00 5,194.75 5,194.75 100.00% 2009 年 9 月 30 日 -94.53 否 否
设项目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建
是 7,860.00 6,044.00 6,044.00 100.00% 2011 年 9 月 30 日 -144.13 否 否
设项目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L、
是 9,010.92 1,917.29 1,917.29 100.00% 2012 年 2 月 10 日 不适用 是
PCCP-E)扩建项目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否 1,420.10 1,420.10 0.00%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否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
是 是
一期建设项目
小计 —— 25,316.43 15,144.34 13,724.24 90.62% —— -238.66 —— ——
二、超募资金投向
超募资金归还贷款 否 20,400.00 20,400.00 20,400.00 100.00% 不适用 否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否 不适用 否
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
是 1,000.00 509.80 509.80 100.00% 2012 年 12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公司投资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 2011 年 5 月 30 日 不适用 是
司项目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项
是 13,051.41 5,332.72 137.58 3,590.92 67.34% 2014 年 7 月 31 日 -324.19 否 是
目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
是 1,700.00 2015 年 12 月 27 日 不适用 是
子工业园区购地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是 9,000.00 2015 年 12 月 27 日 不适用 是
在北京市区购置办公房产 否 3,980.00 3,980.00 3,980.00 100.00% 2015 年 1 月 15 日 不适用 否
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否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100.00% 2015 年 10 月 31 日 -1,285.85 否 否
湖北青龙管业公司建设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5,745.79 5,745.79 57.46% 2017 年 6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小计 - 86,131.41 67,222.52 5,883.37 61,226.51 91.08% —— -1,610.04 —— ——
合计 111,447.84 82,366.86 5,883.37 74,950.75 91.00% —— -1,848.70 —— ——
1. 天津海龙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已实施完成,二期项目未实施部分购置 PCCP 生产车间用地于 2014 年终止; 本告期内由于市场竞争
激烈,新签订单不足,公司处于半停产状态,固定资产折旧等各种固定费用导致亏损 238.66 万元。
2.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因公司从长远考虑,为方便吸引人才等其他资源以及享受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优惠政策,拟将建设地点移至银川经
济技术开发区,而银川政府已实施了新的建设规划,实施地点尚未确定,暂缓实施。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3.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
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
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办理完毕山西青龙管业公司的税务、银行、工商注销手续并进行公
告,其相关资产、债务并入本公司报表。
4. 对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 509.8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20.63%,本报告期由于股权转让,公司持有包头建龙公司的股
权比例下降为 19%.本报告期联营企业包头建龙实现净利润-729.32 万元,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为-138.57 万元。
5.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实施完毕,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其清算注销, 已办理完毕税务、银
行、工商注销手续并进行公告,其相关资产债务已并入本公司报表。
6.新疆阜康项目一期已于 2014 年 7 月建成,本报告期无合同订单,处于停产状态,固定资产折旧及固定费用导致亏损 324.19 万元。
7.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是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而设立的,青龙小额贷款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份实施完成。本报告期内由于大量贷出款项存在逾期现象,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导致亏损 1,285.85 万元。
8.2016 年 1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决定在湖北省襄阳市襄
州区以超募资金 1 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由湖北青龙管业公司实施该项目建设。报告期项目实施中,管理
费用等固定费用导致亏损 688.29 万元。
1. 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
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因市场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决定终止项目实施,,
项目剩余的 1,477.21 万元尚未指定用途。
2. 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对原有设备进行了部分改造支出 1,917.29 万元,201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
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
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
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
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3. 甘肃矿区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于 2011 年 5 月完成投产, 合同订单执行完毕,2015 年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该子公司予以清算注销。
4. 新疆阜康项目一期建设部分工程于 2014 年 7 月完成,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
定终止实施阜康二期工程投资项目。
5.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和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 2013 年 1 月支付土地款 1,189.48 万元,土地使用手续
已办理完毕, 2014 年因银川市政府规划调整,收回土地,退回土地款1,189.48 万元, 2015 年因项目建设用地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
1.对包头建龙的增资已全部完成。
2.北京市区购置办公房产已全部实施,购置房产已于 2014 年 1 月交付。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3.投资设立青龙小额贷款公司项目,项目已于 2015 年 10 月份实施完成。
4.湖北青龙管业项目已于 2016 年 1 月 22 日开始实施,正在实施中。
1.201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
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对阜康青龙增资完成后,实施地点由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
更为阜康青龙在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阜康产业园购置 300 亩土地并迁扩建。
2.2012 年 1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 “预应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地点变更情况 钢筒混凝土管( PCCP-L、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
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
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
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1. 2011 年 3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本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将
全资设立方式改为合资设立方式,涉及项目运用超募资金相应减少 250 万元,其余建设内容与原计划一致。2011 年 6 月 11 日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 年 6 月 29 日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和实施
地点的议案》,实施方式的调整:原出资方式为由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新疆昌吉青龙管
道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现变更为 由公司单方面向控股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康青龙”) 增资的方式对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予以实施。
2.201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
—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
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
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
3. 2012 年 7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将本公司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式由超募资
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 490.20 万元。变更后的 490.20 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 8,505.56 万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 PE 复合管技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预投入 568.16 万元、“天津海龙一期建设项目”预投入 5,448.97 万元(计划投资 4,980.00 万元)、“天津海龙二期建设项目”预投
入 1,075.25 万元、“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扩建项目”预投入 1,882.14 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0 年 9 月份置换完毕。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 XYZH/2010YCA1020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专项审核。
1. 2011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1 年 9 月 21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2011 年 9 月 26 日公司二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公司于 2012 年 3 月 22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 2012 年 3 月 27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2012 年 9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 5,000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4.2012 年 12 月 15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归还 3,000 万元、 2013 年 6 月 13 日归还 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2013 年 6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不超过 6 个月。上述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13 年 12 月 12
日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6.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未实施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7.本报告期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1.经公司 2014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2014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及 201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2014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不超过 43,000 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 2014 年度累计以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认购理财产品 470,000,000.00 元,赎回 50,000,000.00
元;
2.2015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 为合理利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
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滚
动使用不超过 44,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
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2015 年使用募集资金累计认购理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财产品 506,000,000.00 元,赎回 720,000,000.00;
3.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6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的现金管理收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 2016 年度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未到期的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
额)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
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本报告期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5,000 万元,收回到期理财产品 48,600 万元。尚未到期的理
财产品 17,000 万元。
4.剩余募集资金根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专户存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①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500万元,扣除承销、上市推荐及保荐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2,694.76万元后,募集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805.24万元。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后项目拟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额 累计投入金额 (%)(3)=(2)/(1)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万元)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
超募资金 1,816.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期—PCP 项目
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
超募资金 7,093.6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生产一期建设项目
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
超募资金 1,477.2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
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
超募资金 7,718.6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司二期建设项目
增加包头市建龙管道有限
超募资金 49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责任公司投资
购买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超募资金 1,7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红墩子工业园区购地
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
超募资金 9,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合计 - 29,295.73 - - -
1.201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取消
天津海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 PCP 项目设备购置、车间建造费等共约 1,816 万元,调整为购置 PCCP 生产车间用地 100 亩,总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价 2,600 万元,不足部分 784 万元,以超募资金补充。 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变更后的项目终止实施,拟投入募集资金 1,816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寻找新的投资
项目使用。
2.201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2 年 2 月 10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将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 PCCP-L、 PCCP-E)扩建项目”的
剩余募集资金共计 7,093.63 万元(含流动资金 1,009.20 万元)转投到公司的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之一期
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调整为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方式由本公司独资投入调整为合资经营,实施
地点由公司本部厂区内调整为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
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
西青龙管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实施山西清徐经济开发区管道生产投资项目并注销控股子公司—山西青龙管业有限
公司。
3.2013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4 年 1 月 6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钢丝网骨架增强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技改项目的议案》,因市场条件已发生较大变化,
决定终止项目实施,项目剩余的 1,477.21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4.2014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4 年 9 月 12 日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
《关于终止实施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限公司二期工程投资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新疆阜康青龙管业有
限公司二期工程,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 7,718.69 万元变更为超募资金,未来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来使用。
5.2012 年 7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增资方案的议案” 将本公司第二次增资的增资方
式由超募资金变更为自有货币资金,增资额仍然为 490.20 万元。变更后的 490.20 万元的超募资金的使用另行确定。
6.2015 年 11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终止实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建设用地和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的议案》,决定终止实施该项目。该项目原
计划投入超募资金 10,700 万元,其中 1,700 万元用于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墩子工业园区购置 340 亩建设用地,9,000 万元
用于投资建设节水灌溉器材及配套管材项目。项目终止后,原计划使用的超募资金 10,700 万元将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积极寻
找新的投资项目,更加科学合理地使用该笔超募资金。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龚晓锋 周春晓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