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422 债券简称:16 飞马债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7年3
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一)至 4 月 18 日(星期二)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5:00
至 4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2017年4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如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a、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b、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于 2017 年 1 月 26 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6)、《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及相关公
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08号阳光高尔夫大厦26楼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邮编:518040)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
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7年4月14日
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费益昭、刘智洋
联系电话:0755-33356810、0755-33356333-8899
传真:0755-3335639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08 号阳光高尔夫大厦 26 楼
邮编:518040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
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0;投票简称:飞马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星期一)(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现场股东大
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飞马
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
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提案 表决意见
提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变更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的议案
说明:1.股东请根据自身意愿就每个议案在表决意见项下的“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
中选择其一打“√”;未作任何选择的,视为股东未对该议案作出明确投票指示。
2.如因股东多选、错选或字迹无法辨认导致表决意见不明或冲突的,股东对该议案的表
决意见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