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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糖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9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
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
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后,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
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计提存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及对外担保发表独立意见:
       1、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
为经营性往来,持续交易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双方是在平等、互利
基础上进行的,没有损害公司及其非关联股东利益。
    2、公司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审慎对待并
严格控制对外担保。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未对外提供任何形式
的担保,有效规避了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三、关于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当年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1 0 元(实际为
0.0580 元),按《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2016 年度公司可
以不进行现金分红、送红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近几年经济环境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较大,且公司搬迁前期需
要投入资金。为了提高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
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
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采购生产原料,技改项目建设。
    我们认为: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
况,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2016年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2016年贵糖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
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
的《2016年贵糖股份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向公司
全体股东披露。
    五、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控制度已覆盖了公司运营的
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能够预防和及时
发现、纠正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
完整,保证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公司对
子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
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
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
    六、对《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已取得我们的事前认可。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审计业务的执
业资格,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备一定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
次公司续聘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整
体利益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
活动所需,本项关联交易的定价根据市场价格确定,本项关联交易事
项决策程序合法,未损害本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朱冰先生、王琦先
生、陈健先生、林钦河先生在审议此关联交易时回避表决,基于独立
判断,我们同意《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同意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顾乃康 、龚洁敏、周永章
                                             2017 年 3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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