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
道、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申请注册发
行总额为 30 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事宜经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
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金额为 30 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
一次注册,分次发行。每笔发行期限不超过 270 天。
3、发行利率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建承销团的形式。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和置换贷款。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0 个月
且不短于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备案的发行有效期。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
事宜,包括: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
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三、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审批程序
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
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发
行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7 日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