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及 2014 年度第一期中
期票据兑付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2 日发
行了 2016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为人民币 2 亿元,票面利率为 3.29%,
发行期限为 270 天,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详细情况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所
(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于 2014 年 3 月 26 日发行了 2014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额为人民
币 2 亿元,票面利率为 6.88%,发行期限为 3 年,兑付日为 2017 年 3 月 27 日。
详情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
和上海清算所(http://www.shclearing.com)上刊登的公告。该期中期票据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次利息随本金一起兑付。
2017 年 3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16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本
息合计人民币 204,867,397.26 元;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 2014 年度第一
期中期票据的兑付,本息合计人民币 213,760,000 元。
特此公告。
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