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调整公司
铁路货运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运价调整情况
2017 年 3 月 27 日,公司收到《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西部
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铁路货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宁
价费发〔2017〕10 号):为保持当前铁路货运价格稳定,降
低实体经济企业交通运输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
持“以价换量、以量降价”,稳妥推进宁东基地铁路运输价
格与运量协调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宁夏
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就公司所属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货运
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通过公司铁路运输的货物不分品类仍执行最高运价
0.19 元/吨公里(不含税);取消危险货物运价上浮;起码里
程运距仍为 40 公里;
2、 集装箱运价仍为 20 英尺箱 4.45 元/箱公里(不含税),
40 英尺箱 6.05 元/箱公里(不含税);
3、 本通知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
物价局《关于调整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价费发〔2016〕5 号)同时废止;过去凡与本通知不符
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此次铁路运价的调整与《关于调整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
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宁价费发〔2016〕5 号)相比,主要
是取消了阶梯运价,即取消了“月基本运量(含)以内货物,
执行 0.19 元/吨公里运价;超过部分,月增量在 30%(含)以
内按 0.16 元/吨公里计费;月增量 30%-60%(含)按 0.13 元
/吨公里计费;月增量 60%以上按 0.10 元/吨公里计费。”
《关于调整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价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宁价费发〔2016〕5 号)的相关内容请参阅公司 2016 年 2
月 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宁夏回族
自治区物价局调整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运价的公告”。
二、本次运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运价调整取消了阶梯运价,将对公司 2017 年
度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带来积极影响,但公司 2017 年度的最
终经营成果取决于煤炭市场需求和客户的实际运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