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
司股东喀什东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东方”)通知,喀什东方已
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股份于2017年3
月24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
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一大 本次解除质
解押股数 质押开始 质押解除
股东名称 股东及一致行 质权人 押占其所持
(万股) 日期 日期
动人 股份比例
喀什东方 非第一大股 中信证券
股权投资 东;是一致行 1,860 2016-11-7 2017-3-24 股份有限 27.66%
有限公司 动人 公司
合计 - 1,860 - - - 27.66%
注:喀什东方原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6 年 11 月 9 日刊载于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的《关于股东进行股
票质押的公告》。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 喀什东方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7,248,709股,
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0.88%。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喀什东方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24,640,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9%。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