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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宁波海运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8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符合公平、公
开和公正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根据2016年度关联交易实
际执行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按类别预计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
    1、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敏、
董军、彭法、蒋海良和姚成回避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
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王端旭先生、包新民先生、胡正良先生和钟昌
标先生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就该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在我们出具本独立意见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和
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
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
业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双方前期合作执行情况良
好。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按市场化定价,充分体
          现了公允性,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并有相关法律法规作保障,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有利于
          巩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符合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4)我们同意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安排,并同意
          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出
          具了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前期合作
          业务执行情况良好,2017年度拟继续实施业务合作为双方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要,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有利于巩
          固和拓展公司市场占有份额,降低运营成本,并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
          可靠的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
              (2)本议案中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
          循了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3)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
          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需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
          票权。
               (二)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6 年(前次)
                                              2016 年(前次)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万元)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万元)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
                         限公司等浙江省能源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注)                         不超过 70,500        66,616.02               /
                         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
                         下属企业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   日 存 款余 额最 高   日存款最高余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 40,000        额 34,916.79
                                                                                  公司新造船项目主要通
                                                                                  过自有资金及融资租赁
                                                                                  资金解决;宁波海运明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不超过 100,000        36,000       州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到
                         有限责任公司
                                                                                  期固贷通过自有资金和
                                                                                  其他银行固贷置换予以
                                                                                  解决。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
                         有限公司等浙江省能                                       此关联交易从 2016 年 7
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
                                               不超过 12,500        3,977.83      月起执行;2016 年油价
等物资                   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有较大幅度下降。
                         的下属企业
              注:上表中“向关联人提供劳务”系向关联人提供煤炭海上运输服务,下同。
               (三)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万元)      金额(万元)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
                                                                              2017 年公司运力增加;公
                           有限公司等浙江省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不超过 100,500     66,616.02    司将加大进口煤承运力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度,并积极拓展市场份额。
                           控制的下属企业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日存款余额最高   日存款最高余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存款                                                                  /
                           务有限责任公司     不超过 40,000    额 34,916.79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                                   预计公司投资支出及下属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贷款                        不超过 100,000      36,000
                           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转贷需求增加。
                           浙江浙能石油新能
                           源有限公司等浙江                                   预计 2017 年油价可能出
向关联人购买燃润料等物资                      不超过 21,000      3,977.83
                           省能源集团有限公                                   现回升;公司运力增加。
                           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宁波大榭开发区南岗商住 4﹟楼 201 室
              法定代表人:王建堂
              注册资本:4 亿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764503935R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电力燃料
          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制
          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总资产
          66.96 亿元,净资产 12.13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39.47 亿元,
          净利润 1.28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名称: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香港
              注册资本:2.6 亿元港币
              商业登记证号码:34832089-000-08-12-4
              经营范围:贸易。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 42.44
          亿元(货币单位:港币,下同),净资产 6.97 亿元;2016 年实现营
业收入 28.17 亿元,净利润 7,019.78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名称: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环城北路华浙广场 1 号楼九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娜
    注册资本:97,07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7866688J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
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
资等。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
资产 264.81 亿元,净资产 19.33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8.06
亿元,净利润 4.21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4、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杭州市江干区采荷嘉业大厦 5 幢 13 楼
    法定代表人:朱东临
    注册资本:4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668348963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柴油的批发。燃料油(不含成品油)、
润滑油、油脂、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化肥
的销售,天然气综合利用的技术研发、投资、运营管理服务、咨询服
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能源技术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和咨询服务。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
5.44 亿元,净资产 4.43 亿元;2016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4 亿元,净
利润 258.71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
    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富兴”)为本公司
实际控制人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的控
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能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香港公司”)为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浙江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能财务公司”)为
浙能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浙能石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能新能源”)为浙能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二)项的规定,浙能富兴、浙能香港公司、浙能财务
公司和浙能新能源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已于 2015 年 8 月 3 日与浙能富兴签订了《煤炭运输
合同》,履行期限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2017
年公司拟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署其他《煤炭运输合同》。2017
年预计为浙能富兴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提供煤炭运输服务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100,500 万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双方将遵循长期以来达成的一般商业交易的条件为交
易的定价、计量原则。根据不同航线结合航运市场的趋势确定每条航
线的基本价格,并根据运输成本的变化合理调整附加费用。
    (二) 公司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30 日内与浙能财务公
司重新签订为期 2 年的《金融服务合作协议》,原协议自动失效。浙
能财务公司将继续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其核准经营范
围内的金融服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票据业务、担保业务、
结算服务、财务顾问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在浙能财务公司账户上存款安
排如下:
    2017 年 5 月-2018 年 5 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4 亿元;
    2018 年 5 月-2019 年 5 月,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6 亿元。
    2、浙能财务公司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拟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各类贷款服务的授
信总额度安排如下:
    2017 年 5 月-2018 年 5 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
    2018 年 5 月-2019 年 5 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
    根据原《金融服务合作协议》执行情况并结合拟新签订的协议内
容,2017 年度预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开立
账户上的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浙能财务公司拟向本
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其他
各类贷款服务的授信总额度最高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浙能财务公司存款时,
存款利率参照四大国有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行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公布的同品种最高挂牌利率执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向浙能财务公司贷款时,贷款利率在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
础上,浙能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优惠条
件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优
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同等信用级别的其他客户的优惠条件;浙能财务公司向本公司
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的优惠条件应不低于其他金融机构能够给予本
公司的优惠条件,同时也不低于浙能财务公司能够给予其他客户的优
惠条件。
    (三)公司拟与浙能新能源等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签订燃润
料物资采购合同,2017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采购金额不超过 21,000 万
元人民币。
    定价政策:
    1、燃料油:
    (1)在环渤海地区(包括秦皇岛、天津、黄骅、曹妃甸、京塘
港等地,以下简称环渤海地区)、宁波地区(包括嘉兴、镇海、北仑、
象山港、舟山、老塘山、六横等地,以下简称宁波地区)和上海地区
加油,船用 180CST 燃料油按当周 ICIS 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秦皇岛
混调高硫 180CST 燃料油平均价下浮 9%为基准,船用柴油按当周 ICIS
安迅思船供油网提供的秦皇岛 0#柴油平均价下浮 11%为基准结算。
    (2)结算时间以供方落实需方供油计划后书面回复时间为准。
    (3)对于在环渤海地区、宁波地区和上海地区以外港口加油时,
按供方实际采购价结算。
    (4)当需方要求采购船用低硫 180CST 燃料油(硫含量 m/m≤0.5)
时,结算价格按当时市场价格另行协商。燃油价格不高于安迅思船供
油网提供的油价平均价。
    2、润滑油、油漆等价格不高于一级供应商当期公布的基准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浙能集团控制的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为双方生产经营
活动所需要,有利于本公司日常经营持续、正常进行,并遵循了公平
合理的定价原则。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巩固和拓展本公司市场占有份
额,提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并发挥浙能集团及其控制的
下属企业在相关服务方面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的优势,实现双方
资源互补,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分别签署
上述相关合同与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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