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4月16日(星期三)上午九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08年4月6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亲自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三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海若先生、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涂卫兵先生也应邀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木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2007年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3,476,424.80元,净利润29,076,655.30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在提取法定公积金10%后,可供分配的利润有26,168,989.77元, 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3,297,708.55元,减去2006年度已分配股利14,42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总额为55,046,698.32元。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末公司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拾股派现金股利1.05元人民币(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470万元,剩余40,346,698.32元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经过考核,确定公司董事长2007年度的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合计税前报酬总额是272,619元;其他实行年薪制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董事长的薪酬为标准乘以各自的职务系数执行;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更新改造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08年将安排2456.7万元人民币专项资金用于下正街水厂一泵房水源改造工程、水质检测设备部分更新、青云水厂源水自流管工程、朝阳水厂一泵房新增二根自流管、长堎水厂新砂滤池自动化控制等。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经双方协商,预算2008年支付其审计报酬为27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同意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认为该机构可以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连续性。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期初数据追溯调整的议案》;
根据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规定以及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七条,对公司首次执行日会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共累计调增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513,096.43元,其中:调增盈余公积53,304.59元、调增未分配利润434,667.46元、调增少数股东权益25,124.38元。主要追溯调整事项如下:
(1)合并报表:本公司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513,096.43元,相应调增留存收益513,096.43元。
(2)母公司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首次执行日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461,822.18元,相应调增母公司留存收益461,822.18元。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首次执行日前已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并在首次执行日进行追溯调整,故对母公司期初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调整,共调增母公司期初长期股权投资71,223.67元,相应调增母公司期初留存收益71,223.67元。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关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7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定于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以上除第一、七、八、十、十一、十二项外,其余各项议案尚须提交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