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经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讨论决定于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九时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会期半天。现将召开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日期:2008年5月15日(星期四)上午9点
2、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青云水厂内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5、会议议程:
(1)审议《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和2008年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有关条款的议案》。
以上第8和第9个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详见2007年6月21日和2007年9月29日的《上海证券报》。
6、出席会议的对象:
(1)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5月9日下午三点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8年5月12日至5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5:00(节假日除外)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8、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灌婴路98号本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杨涛
电话:0791-5235057传真:0791-5226672
邮编:330001
9、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会议记录;
(3)本次会议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四月十六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二〇〇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