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亚通股份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8
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融资对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融资金额:人民币14.79亿元
融资资金用途: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确
保所属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的顺利推进所需资金
本公司无逾期融资资金
本次融资计划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16年度委托贷款等融资情况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有息负债总额 3.19 亿元,公司内部委托贷款抵销后有息负债总额
2.5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2.3%。具体借款明细见表:
         贷款性质            借款(受托)银行                  借款金额
          委托贷款         中国农业银行崇明支行                75,000,000.00
          委托贷款         上海农商银行崇明支行                10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上海崇明沪农商村镇银行                25,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邮储银行崇明支行                   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崇明支行                     19,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江苏银行上海金桥支行                20,000,000.00
       流动资金贷款    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40,000,000.00
合计                                                           319,000,000.00
二、2017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
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2017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14.79亿元以下的综合授信额
度。具体情况如下:
1、     申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2017年在不超过人民币
  14.7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
  贷款担保等。
2、     2017 年资金需求:
  1)归还银行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10400 万元;
  2)归还委托贷款 17500 万元(含公司内部委贷 6000 万元);
  3)因经营需要新增流动资金 20000 万元,其中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
  司 12000 万元,上海西盟物贸有限公司 5000 万元,上海亚通通信
  工程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4)上海同瀛宏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市政府对崇明的整体规
  划要求继续推进城桥镇 2 号地块商品房项目,约需资金 60000 万
  元;
  5)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齐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标奉贤保障房
  项目约需资金 40000 万元。
3、融资计划:
(1)参照公司 2016 年度融资情况,结合公司 2017 年度正常生产经
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确定公司 2017 年度委托贷款和银行融资总
额不超过 14.79 亿元人民币。
(2)主要通过银行委托贷款、直接借款、票据融资等方式解决。
4、担保方式;
(1)用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提供抵押担保;
(2)由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或所属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信用
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上午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 16 次
会议,公司 8 名董事会成员全部出席了会议和 3 名监事、有关高管列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2、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
相关贷款事宜,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
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该项融资计划是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2017年的融资情况,
在对公司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现金流量情况以及投资需要合理预
测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融资风险在公司的可控制
范围之内。该议案涉及的融资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如融资
授权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