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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审计委
员会工作条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
认真履行职责,实施了对公司内部控制健立建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构成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由 2 名独立董事和 1 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
资格的独立董事陈辉先生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公司审计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2016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分别是:
1、2016 年 3 月 21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2015 年年度报告和摘要》。分别就公司提交的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说明、审计会计师出具的初步
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定稿进行审议,并对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并对
相关会议决议进行签字确认。在会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形成决
议,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6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二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并
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3、2016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三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和
全文》,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4、2016 年 10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审计委员会 2016 年第四次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财务部提交的《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
并形成决议,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一)、2015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
告、2015 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审计
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和监督职能,积极履行其
职责和义务,勤勉尽职,为 2015 年度的年报编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委员会为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开展了以下几个步骤: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 2015 年度经
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财务部经理对公司本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审阅公司编制的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初
稿后,形成了如下意见:
(1)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较真实、能准确反映本公司的年度经营
状况;
(2)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将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复审。
3、明确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审计的工作时间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于
2016 年 1 月 6 日由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
作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了 2015 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控制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
点事宜。
4、督促事务所及时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进驻公司审计后,及时和事务所沟通,要求其按照审计计
划认真、严谨按期完成本次审计工作。
5、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
委员会再次审阅了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及内控报告,并于 2016 年 2 月
5 日与主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
了有效的沟通,履行了职责,同时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良好;
(2)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内控制度运行良好,无重大、重要缺陷的发生;
(4)决定同意将经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内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
(二)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众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
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提供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则、认真,工作成果客观、
公正,能实事求是的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评
价。
(三)对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指导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服务工作情况感到满意,认为
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客观、公正完成本公司的 2015 年度的年审工
作。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6 年
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内审部的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内审部要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
对内审部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审部
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纰漏。
三、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职、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
相关职责。
    特此报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陈辉            朱刚            沈汉荣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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