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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通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8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
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作为上海亚通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将我们在 2016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 年 9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们二人(沈
 汉荣、陈辉)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被选举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一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
 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
 独立董事人数低于三分之一的规定,需要增加 1 名独立董事,经公司
 大股东崇明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推荐,提名谭军萍女士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16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按照规定召开
 了 2016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谭军萍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简历介绍:
    沈汉荣:男,1964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上海市江山律师事
务所律师、上海市申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聚隆律师事务所律师、
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
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陈辉:男,1970年5月出生,大学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上海崇
明县阀门二厂总账会计;上海远东冰箱厂总账会计、上海天鹤大酒店财
务经理。现任上海崇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具有上海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谭军萍,女,1975 年 1 月出生,1999 年 1 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
学历。曾任上海日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出纳会计,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营业部财务经理,上海熙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
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2016 年度,我们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忠实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
会。 沈汉荣、陈 辉、谭军萍从 2016 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
下: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沈汉荣          11          11        0       0         5
  陈 辉           11          11        0       0         5
  谭军萍          1           1         0       0         1
    2、2016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定期报告、对
外投资、资产出售等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深入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
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日常工作及重点项目巡视;
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内审部门、会计师的沟通,
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提供独立、专业的建议。监督和核查董事、
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在《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指导下,我们认真参与年报审计,做好公司内部
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
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询问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
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阶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作为独立董事,对公
司在报告期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进行了检查,报告期内,公
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8400 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上海西盟物贸有限
公司借款 5500 万元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上海亚通通信工程有限公
司借款 2900 万元提供担保;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能严格
按照已制定的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
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我们认为该事务所具备证券、内控
审计资质条件,出具的各项报告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4、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2015年
度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224215.20元。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鉴于2015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224215.20元,因为2016年
公司考虑转型发展,拟进行项目投资,为谋求给公司股东带来长期的回
报,将这部分净利润为公司扩大再生产用,所以2015年的净利润不进行
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也不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
5、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履行情况:
   2016 年 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承诺事项。
6、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相关信息披
露人员能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将公司发生的重大
事项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7、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
执行,但仍需对照五部委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深入自查和梳理,找到差
距和不足加以改善。
8、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四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是四个委员会的成员。报
告期内,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
顺利地按照其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6 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7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以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高的专
业水平,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汉荣
                                                陈 辉
                                                潭军萍
                                          2017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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