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本决议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8年4月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召开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08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济南)召开会议。全体监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国臣先生主持,进行了如下事项:
一、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成员保证报告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以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山大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