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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7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就联化
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 号)核准,联化科技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135,334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5.9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9,359,930.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990,302.37 元,募集
资金净额为 1,096,369,628.2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7]第 1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投向及专户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
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与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存款协议》,约定原在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0266620400015,账户名称:联化科技(台
州)有限公司,募集资金:5.6 亿元),账户内存款转存为“财运通”存款方式存
放。
       “财运通”业务是单位客户在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存款时按实
际存期所对应的的整存整取或通知存款利率档次计付利息的一种单位存款。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与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存款协议》,约定原在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立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0268641800015,账户名称:联化科技(盐
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3 亿元),账户内存款转存为“财运通”存款方式存
放。
       “财运通”业务是单位客户在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存款时按实
际存期所对应的的整存整取或通知存款利率档次计付利息的一种单位存款。
       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公活利丰”产品协议书》,
约定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开立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
号:19915101040138398;账户: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1.6
亿元)作为“对公活利丰”业务的签约账户。
       该账户选择办理“对公活利丰 7 号(人民币)”产品,约定“签约期限 2 年,
账户最低日均余额 1 亿元以上,每日最低时点余额 5000 万元以上”。产品每三个
月为一个结息周期,结息周期内日均余额及每日最低时点余额满足签约产品要求
时,按照结息日“对公活利丰”利率对账户日均余额进行计息,不满足签约产品
要求按照结息日乙方活期利率计息。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
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保荐机构发表意见:联化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
则》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联化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周新宇              黄立凡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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