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联化科技: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 “公
司”)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采用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合
格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135,334 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 15.96 元/股。截至 2017 年 1 月 3 日止,联化科技共计募集货
币资金人民币 1,119,359,930.6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2,990,302.37 元 , 联 化 科 技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96,369,628.27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 70,135,334.00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026,234,294.27 元。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
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
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
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
第ZA11048号《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2017年3月20日,公司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入为14,108.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 2017 年 3 月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20 日自有资金已     拟置换金额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年产 400 吨 LT822、10
吨 TMEDA、20 吨
                         58,235.70       56,000.00           12,370.33      12,370.33
MACC、15 吨 AMTB
医药中间体项目
年产 9,000 吨氨氧化系
                         17,980.00       16,000.00            1,737.89       1,737.89
列产品技改项目
       总   计           76,215.70       72,000.00           14,108.22      14,108.22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四次修订稿)》: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支付前述款项,其不足
 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资金
 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
      2、2017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2017年3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
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
入进行现金管理。
    5、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14,108.22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 14,108.22 万元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
证,出具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鉴证报告》,相关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
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
项无异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的鉴证报告》;
    5、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