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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化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联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或“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68 号)核准,联化科技以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0,135,334 股,每股
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 15.9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119,359,930.64
元,扣除发行费用 22,990,302.37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096,369,628.27
元。本次募集资金已由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3 日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已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验字[2017]第
11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投向及专户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三、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6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1、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与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存款协议》,约定原在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30266620400015,账户名称: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5.6 亿元),账户内存款转存为“财运通”存款方式存放。
     “财运通”业务是单位客户在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存
款时按实际存期所对应的的整存整取或通知存款利率档次计付利息
的一种单位存款。
     2、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与台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存款协议》,约定原在
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530268641800015,账户名称: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3 亿元),账户内存款转存为“财运通”存款方式存放。
       “财运通”业务是单位客户在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存
款时按实际存期所对应的整存整取或通知存款利率档次计付利息的
一种单位存款。
       3、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署《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对公
活利丰”产品协议书》,对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开立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9915101040138398;账户:联化
科技(盐城)有限公司,募集资金:1.6 亿元)中的募集资金的存款
利率进行约定。
       该账户选择办理“对公活利丰 7 号(人民币)”,约定“签约期限
2 年,账户最低日均余额 1 亿元以上,每日最低时点余额 5000 万元
以上”。产品每三个月为一个结息周期,结息周期内日均余额及每日
最低时点余额满足签约产品要求时,按照结息日“对公活利丰”利率对
账户日均余额进行计息,不满足签约产品要求按照结息日乙方活期利
率计息。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仅为对募集资金存款利率的约定,不属于投
资产品。对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影响,可以随时取用,没有锁定期。
仅在满足一定存款期和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获得高于活期利率的优
惠。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其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
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的
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
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部分闲置的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存储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本金安全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适度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
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联化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保荐机构同意联化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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