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原因符合相关规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 的原则,现就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 牌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 董事会在股票停牌期间,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境外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评估及审计等工 作程序复杂,工作量较大,具体交易方案论证及中介机构相关工作尚未最终完成。 因此,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 3 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延期复牌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停复牌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细化本次重组相 关工作,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同时避免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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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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