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 公司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 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17 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拟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在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有 关本次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 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将此次关联交易 提交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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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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