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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日期:2008-04-19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08年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同类交关联交易                                         预计                                 去年的总金
    产品类别         关  联   人                        合计       易的比例
    类别                                          总金额                                    额
    (%)
    山东海化集团福利塑编采购产品   包装物                               14,154.02    14,154.02       96.02    11,831.07
    厂
    水、电、购买动力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176,851.68   176,851.68       88.53   108,563.45
    蒸汽
    备品、备
    件、油品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134,131.67
    等销售产品   纯碱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5,300.00或商       冷凝水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1,660.93   143,332.50       43.55   124,040.34品         回水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1,320.28
    盐酸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324.73
    液碱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364.89
    甲醇       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         220.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山东海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集团”)
    1、基本情况
    住所:山东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肖庆周
    注册资本:55,417.14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盐机设备配件、建筑材料、塑料制品、橡胶制品、金
    属制品(不含贵金属);栽培、销售花卉;装卸搬运;房屋、设备租赁;广告(不
    1含固定形式印刷广告);有线电视初装、维护(以上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前许可和限制经营项目);(以下范围限分公司经营)制造、销售原盐、精制盐、粉洗盐、日晒盐、灭火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食品添加剂、水泥发电、石油化工;物业管理、燃气供应、饮食服务、住宿(以上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性项目,需资质许可的凭资质许可证开展生产经营)。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目前,海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61,048,87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0.34%,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一)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海化集团生产经营形势良好,履约能力强,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预计200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20,174.18万元。
    (二)山东海化集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福利塑编厂
    1、基本情况
    住所:山东潍坊纯碱厂区南500米处
    法定代表人:王凤玉
    注册资本:1950万元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化集团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福利塑编厂为海化集团参股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二)规定的情形,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与该公司一直有业务往来,主要是公司向其采购所需的包装物,基本无销售业务,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4、预计2008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4,154.02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生产包装物及动力的采购价格基于有关的物价指导文件和本地市场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双方协议定价。
    2、向关联方销售的产品,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原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
    3、销售商品主要是通过本公司与海化集团为了发挥大批量购买优势,降低采购成本,而共同成立的物流公司对海化集团所销售形成的,相关商品按市场价采购并按市场价出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一)由于公司是经山东海化集团部分改制而来,改制时部分辅助生产设施留在了山东海化集团,加之本公司所处的地理环境相对独立,且山东海化集团为本地区唯一的水、电、汽供应商,因此公司与山东海化集团等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不可避免的,预计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以上关联交易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对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有着重要意义,是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二)公司对山东海化集团的商品销售,主要是通过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东海化物流公司发生的,物流公司是由本公司及山东海化集团发起成立,其目的是为了发挥大批量采购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定位于服务性的公司,因此该公司虽然销售收入比较大,但利润却比较少。
    (三)公司对山东海化集团的纯碱、盐酸、液碱等产品销售主要是山东海化集团自身产品生产所需,交易按照市场价进行;冷凝水和回水是公司使用集团热电分公司蒸汽时产生的,作为副产品直接通过管道销售给山东海化集团,交易按协议价进行。
    五、审议程序
    (一)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2008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0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关联董事肖庆周、韩星三、刘景孟、孙天一进行了回避。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决定提交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同意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2、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3、以上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对公司的利润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以上关联交易计划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其他相关说明
    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等。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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