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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 已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的 议 案 》, 同 意 用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223,940,385.0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223,940,385.04 元。现将相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1 号)文核准,公司采用向
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74,720,183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17.48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306,108,798.84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88,808,798.8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7】第 10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223,940,385.04 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
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勤信专字【2017】第 1054 号)。
       为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3,940,385.04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940,385.04 元,
项目的具体投入情况及公司拟置换金额如下:
                                                         截至 2017 年 2
                                           募集资金承
                              投资总额                   月 22 日自筹资   拟置换金额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序号                          (万元)                   金已投入金额       (元)
                                           (万元)
                                                             (元)
         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
  1                           110,358.89     80,000.00   197,317,535.06   197,317,535.06
         项目
         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
  2                            22,972.00     20,610.88    26,622,849.98    26,622,849.98
         册项目
               合计           133,330.89    100,610.88   223,940,385.04   223,940,385.04
      备注:
    1、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实际已投入金额 19,731.75 万元,其中本公司支付 1,274.32
万元;全资子公司以岭万洲国际支付 18,457.43 万元;
    2、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实际已投入金额 2,662.28 万元,其中本公司支付 2,652.71
万元,美国全资子公司(YILING PHARMACEUTICAL, INC.)支付 14,450.83 美元,按照实际交
易完成日的汇率 1 美元=6.6247 元人民币进行换算。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
次修订稿),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
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
程序予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
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专字
【2017】第 1054 号)。
    三、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3,940,385.0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940,385.04 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
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3,940,385.0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940,385.04 元。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专字【2017】第 1054 号),截至 2017 年 2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 223,940,385.04 元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与实际情况相符。
    本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需要,预先投入数额已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内容及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3,940,385.04 元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23,940,385.04 元。
    2、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以岭药业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置换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
中金公司对以岭药业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
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勤信专
字【2017】第 1054 号);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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