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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5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使用最
高额度不超过 6 亿元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短
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1 号)文核准,石家庄以岭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股票 74,720,1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7.48 元,募集资金
总 额 为 1,306,108,798.84 元 ,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后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288,808,798.84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17】第 103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项 目 名 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化学制剂国际产业化项目                        110,358.89                  80,000.00
连花清瘟胶囊国际注册项目                          22,972.00               20,610.88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63,330.89                 130,610.88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集中存储管理,并且公司、保荐机构与专户所在
银行均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将按照本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及三方监管协议中相关条款规定严格履行申请和
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 2017 年 2 月 2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账户余额(万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休门街支行       206,108,798.8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         150,000,000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红旗支行           300,000,000
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开发区支行       35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建华支行         182,7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谈固支行           100,000,000
以岭万洲国际制药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黄河大道支行
公司
                                           合计                     1,288,808,798.84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额不少于 60,000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
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部
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
    公司确定不会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
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决议有效期
    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3、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交易所备案并公
告。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吴以岭、公司财务负责人戴奉祥
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
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
协议等。由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李晨光负责组织具体实施。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
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
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银行理
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使用募集资金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适时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
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
时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
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短期
(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
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公司
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
财产品的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性意见为:中金公司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部分闲置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
品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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