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山东海化羊口盐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与海化集团资产置换完成后,山东海化羊口盐场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正式运营。为促进羊口盐场的进一步发展,公司拟为其提供1亿元的担保贷款,期限为3年。
该项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山东海化羊口盐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潍坊滨海经济开发区海源街以北,喜海路以西
法定代表人:曹希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业盐的生产、销售(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卤水开采、销售(有效期至2008年11月20日);盐膜经销。
截止2007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5,513,187.10元,负债总额为32,123,609.01元,净资产为393,389,578.09元,净利润为5,662,061.66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该公司原盐生产能力约为200万吨/年。近年来,随着纯碱、氯碱行业的迅速发展,原盐的供应逐渐趋向紧张;同时由于原盐生产受天气影响较大,原盐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进一步保证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原盐的生产能力,一方面是进一步扩大原盐生产面积,另一方面将加强对原有盐场的维护和管理,以提高产盐量。为该公司提供担保,对于保证公司原材料原盐的稳定供应,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上述金额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包括上述担保和本次会议审议的为控股股东山东海化集团提供的担保在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562.24万元,占本公司200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6.82%。截止2007年末,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126,562.24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议案,已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一致同意该项议案。但公司经营层应加强对其信贷规模的控制,并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率。
七、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