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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晓)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5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
举,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
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任职期间,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6 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16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6 年,本人任职期内共召开了 1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
出席了上述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
案和相关材料均认真审议,审议议案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沟通,独立发表意
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认为
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任职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
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会议审议的
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
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投资委员
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
制度》的议事规则,在任职期内,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
责:
       1、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严格按照《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等部门规章开展工作,组织并参加
提名委员会会议。
       2、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考评,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各项业务经营情况及行业
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日常沟通。
    4、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进行了
审阅,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仔细审
阅相关资料,并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勤勉尽责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在任职期内,本着严格履行独董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保护投资者
利益的举措,本人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管
理状况、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献计献
策,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参与公司战略规划及转型方向的讨论分析,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
风险;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
审核,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多次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不断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对证
监会、交易所等颁布和更新的规章制度、文件精神进行深入研究,尤其是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切身利益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
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
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述职人:宋晓
                                                        2017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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