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3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共 253,250 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由 507,939,340 元人
民币减少为 507,686,090 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公
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
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
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