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
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
定地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第八章原为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现修改为
第八章 党建工作
第一节 党组织的机构设置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公司党总支。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党总支的书记、副书记、委员的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复
设置,并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产生。符合条件的党总支委员可以
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
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总支。
第一百五十一条 公司党总支设党群工作室作为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会、
团委等群众性组织。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党组织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
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
第二节 公司党总支职责
第一百五十三条 公司党总支的职责包括:
(一)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二)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落实中国钢研
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和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党委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三)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四)研究布置公司党群工作,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
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
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总支对董事会、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
议,或者向董事会或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
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六)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八)研究其它应由公司党总支决定的事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 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先听取公
司党总支的意见。
第九章原为 通知和公告 现修改为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十章原为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现修改为通知和公告
第十一章原为 修改章程现修改为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原为 附则现修改为修改章程
增加第十三章 附则
自第九章开始的条款,自第一百五十五条顺延,具体内容不变。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自天正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