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2017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 不超过21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 银 行 名 称 授信额度(亿元) 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 计 上述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融资金 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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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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