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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关于公司2016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5
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17)第 110ZA0515 号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化股份公司”)委托,根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海化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7 年 3 月 24 日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17)第 110ZA1126 号)。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
海化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除了对海化股份公司实施 201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
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海化股份公司 2016 年度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的情况,本专项说明所述内容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
阅读。
    海化股份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会计差错更
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海化股份公司将已背书且到期的银行承兑票据作为现金流在现金流量表中列
报,为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能客观地反映公司现金流入流出的实际情况,公司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便跟和差错更正》的规定,
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
       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24 日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上述差错
  进行更正。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
       海化股份公司以前年度将已背书并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收到及背书的
  银行承兑汇票经济业务内容,在现金流量表的相关明细项进行列报。本年度对前
  期计入现金流量表的已经背书并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调整,不再作为现金流
  在现金流量表中进行列报。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影响,仅影响现金流量表的列
  报明细项。
       1、对 2015 年度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的影响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4,199,958,160.35     -2,020,595,923.72    2,179,362,236.63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44,690,664.63     -2,020,595,923.72
                                                                        2,224,094,740.91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
                              3,275,109,645.28     -1,898,071,777.30
 金                                                                     1,377,037,867.9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
                                 79,367,143.37        -21,428,022.75       57,939,120.62
 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74,998,462.39     -1,919,499,800.05    2,055,498,662.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692,202.24       -101,096,123.67      168,596,078.5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
                                 21,428,022.75        -17,338,022.75        4,090,000.00
 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786,839.75        -17,338,022.75       12,448,817.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132,820,083.71       -118,434,146.42       14,385,937.29
 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820,083.71       -118,434,146.42       14,385,937.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033,243.96        101,096,123.67       -1,937,120.29
       2、对 2015 年度现金流量补充资料主要项目的影响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增后金额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43,201,737.88         7,702,192.98       -35,499,544.90
“-”号填列)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114,807,365.54      -108,798,316.65      -223,605,682.19
“-”号填列)
         受影响的项目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增后金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692,202.24   -101,096,123.67   168,596,078.57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健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沁
    中国北京                           二O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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