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合称“联合保荐机构”)作为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股份”或“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3 月 14 日对宝胜股份 2016 年 1-12
月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审慎和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宝胜股份进行了现场
检查。
联合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采取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
进行沟通和询问、查看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查阅和复印公司账簿和原始凭证及其
他相关资料、与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负责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银
行等沟通交流等形式,对包括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以及经营状况在内的事
项进行了现场检查,了解了宝胜股份的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独立性、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各类重要事务的运作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三会运作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对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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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文件,查阅了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资料。
联合保荐机构认为: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有效执
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相关业务规
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和治理制度完备、合规,且有效执行,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信息披露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宝胜股份信息披露公告以及相关资料。联合保荐机构认
为:宝胜股份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一致、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
未披露的事项,符合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档案资料完
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访谈,察
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关联方与公司资金往来相关资料。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其他资源的情形;上市公司资产完
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通过核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相关款项支付的原始凭
证及访谈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等方式,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联合保荐机构查阅了宝胜股份 2016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的公告、
董事会会议资料、审批单、银行对账单等资料。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宝胜股份的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均已严格按照公
司的有关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宝胜股份 2016 年度重大对外
投资已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充分披露了相应的投资风险,不存在与披露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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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投资风险;公司 2016 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除外)情况。
(六)经营状况
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27 亿元,比上年同期 129.88 亿元增加
21.39 亿元,同比增长 16.47%;公司实现利润总额 3.31 亿元,比上年同期的
2.00 亿元增加 1.31 亿元,同比增长 65.50%;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
2.66 亿元,比上年同期 1.61 亿元增加 1.05 亿元,同比增长 65.22%。
宝胜股份拥有专业化、系列化、规模化、成套化的产品族群,可提供电能
和智能系统解决方案。公司产品涵盖电力电缆、控制和仪表线缆、高频数据和
网络线缆、信号电缆、电磁线、架空线、建筑电线全部七大类、高中低压所有
电缆及系统、精密导体、高分子材料。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1、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
随着证券市场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为满足公司自身业务不断发展的需要,公司应根据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实际经营需求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
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优化内部信息系统,建立内控责任与员
工绩效考评挂钩机制,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2、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建议在公司定期报告中,更加详细地分析行业状况变化以及对公司生产经
营的影响等内容,更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展现公司的经营状况,同时重视非财
务信息的披露,充分反映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
四、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规定
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检查,公司不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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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上市公司对联合保荐机构的检查工作予以积极配
合,提供了相应资料和证据,安排了管理层沟通和现场走访,并对提供资料和
证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做出了承诺。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过现场检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1、宝胜股份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规范、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境内外监管规定的要求;
2、宝胜股份对外信息披露合规、披露资料完整,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3、宝胜股份独立性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的情况;
4、宝胜股份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并且均已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程序进行,关联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5、宝胜股份 2016 年经营情况良好,整体经营实现平稳增长。
特此报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高元 冒欣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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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宝胜科
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滔魏奕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