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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3-24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
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3 月 22 日至 2017 年 3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3 月 2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本公司综
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施永晨先生
     (六)召开会议通知、召开会议提示性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
在 2017 年 3 月 3 日、2017 年 3 月 21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 加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代 理 人 共 计 10 人 , 代 表 股 份
192,534,97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8% 。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8 人,代表股份
192,516,77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43.4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8,200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4% 。
     3、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
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3,301 股,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下列事项:
     1、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2,512,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1,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2,512,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1,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2,512,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1,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 2016 年度财务报告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2,512,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1,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2,494,3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40,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86%;反对 40,601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14%;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议案
    ①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92,512,8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41,2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9%;反对 22,1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②表决结果: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唐国庆先生、朱依谆先生、杨标先生 2016
年度述职报告。杨标先生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详尽汇报
了在 2016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日常工作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的情况。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学琛、韩思明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广东甘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甘化《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载有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
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门甘蔗化工厂(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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